“雨夜屠夫”林过云杀人分尸案

“雨夜屠夫”林过云杀人分尸案

香港雨夜屠夫案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曾经轰动了整个香港,甚至以此案为原型被翻拍成了电视剧。作案人本名林过云,男27岁,1982年以夜班出租车司机的身份杀害四名乘客,并将其肢解拍摄照片,来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行径十分野蛮残暴,因此被称为“雨夜屠夫”。

1982年8月10日,当林过云再次来到香港某照相馆时被潜伏的民警抓获,据这家照相馆的老板说,林过云当时洗的照片竟然是人的肢体,还有一些是女性的性器官的局部图片,老板发现后马上报了警,起初林过云也来此照相馆洗过类似的照片,但是林过云和店内的一名员工同是香港照相协会的一名会员,而且当时林过云解释道他是在火葬场做兼职摄影师,偷偷的拍下这些照片以供取乐,当时的店员也就没有太在意。但是后来这家照相馆的老板知道了这件事后,再结合最近报纸上刊登的一些肢解尸体的杀人案发现了这件事不一般,所以马上报了警,警察在对这些尸块的照片研究后认定这些照片就是死者的肢体照片,所以警方马上布控,最终林过云在照相馆门前被捕。

警方在对他的家里进行了搜查后发现了几盘写着雨夜1号,雨夜2号、雨夜3号、和雨夜4号的神秘录像带,民警播放后发现这些录像带记录着一共四位死者的分尸全过程,当时的民警十分震惊,随后警察跟着他指认了剩下两具尸体的埋尸地点。随后经过调查取证和他自己的供述,四宗杀人分尸案浮现在了民警的面前。

1982年2月4日凌晨4点21岁的陈凤兰在九龙尖沙嘴金巴利道,登上林过云的的士,陈风兰是一家舞厅的舞女衣着暴露。当晚跟舞厅的其他几个姐妹庆祝,所以喝了很多酒。上了林过云的的士后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嘴里还念叨着要去观塘,林过云二话没说就向观塘驶去,等到了观塘后陈凤兰却酒醉不醒,好不容易把她弄醒了后她却说自己的家在油麻地,就在这时陈凤兰的酒劲上来了,还没等拉车门就吐在了车上,眼看着这个舞女酒醉不醒,自己可能连车费也要不到,而且还吐在了车上,陈过云想到这里内心的邪火腾的一下就窜了上来,再加上他从小就反感穿着袒露的舞女,所以就把出租车开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用车上的电线勒死了熟睡中的陈凤兰。

凌晨五点左右林过云把尸体小心翼翼的抬到了家中放到了自己的床底下,因为自己是夜班司机所以家人并没有一个人起来,都习以为常。

等到第二天家人都上班了以后,他才把尸体从床板拽了出来,他学着国外的一些变态杂志,加上自己的一点摄影技术给尸体摆了很多造型,主要拍摄死者的隐私部位,和一些身体的其他部分,有些动作由于尸体死亡时间过长身体僵硬,林过云还用胶带固定完成拍摄。

转眼间来到了下午,得知家人也快下班的林过云为防止被人发现,在死者身上搜刮到了500元钱,决定买一把电据进行碎尸,并且他还把死者的乳房切下来用玻璃罐子储存上,其他的部分就都装在一个垃圾袋里,趁着夜色把尸块搬到出租车上进行抛尸。

这就是林过云的第一次犯罪,犯罪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憎恨和愤怒,据林过云回忆:杀死陈凤兰,让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似乎将多年积存的变态心理都发泄了,就如同吸毒一样。随后他就迷恋上了这种感觉,让他开始欲罢不能。他决定再次猎杀,发泄发泄。

但是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买了手铐、电线、还有专门解剖的专业书籍、和相关的摄影材料。

“雨夜屠夫”林过云杀人分尸案

1982年5月29日,又是一个雨夜,我们这位“雨夜杀人魔”又开始了他的行动,这一次他盯上的是一位31岁的中年妈妈陈云洁,她在吴淞街搭上林过云的车。汽车开到中途,林过云停车进入后座,拔出刀子恐吓陈洁云,取出手铐锁住她的双手,用电线将她勒死,将尸体套在两个麻袋罩,载回家中藏好。第二天像以前一样拍照、肢解、抛尸。

一个月后的6月17日林过云又用相同的方法将乘客杀死。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 林过云为方便“工作”,将摄录机放在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动。 由于无需操纵摄录机,林过云的肢解工作较上两次更仔细,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开,挑出肠脏,放在口中品尝。 林过云原有一尝人肉的冲动,但最后由于感到呕心而放弃。弃碎尸于大坑道林中。

在而后的一个月,也就是7月2日林过云又盯上了年仅17岁的梁惠心,那天梁惠心刚参加完在喜来登酒店学行的谢师宴与两同学一起离开大家谈到了今次的宴会,也谈到了对会考成绩的期望和升学就业的打算。无论真正的前途是否充满艰难险阻,但对一个中学生而言,那是充满了美丽的憧憬。

却不想遇到了林过云,但这次林过云却一反常态,他每一次杀人都选择的是衣着袒露的中年妇女,还是第一次和年轻的女子相处,他显得有点不知所措,而年轻的梁惠心也是缺乏社会经验,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非常危险的境地。林过云把车停在葵涌路大桥附近,与梁惠心倾谈了一小时,林过云把她手袋里的东西倒出来,逐一的询问这些用品的用途,这些物件,大部分是同学送给粱惠心贺她毕业的礼物,其中有一个木牌,上面写上「忘记过去,把握现在,展望将来」的字句,送这礼物的同学,怎样也想不到「将来」对梁惠心而言却是恐怖的死亡和被人残酷分尸。

 后来,林过云见有人经过,于是将的士驶到龙翔道一油站前停下,继续与梁惠心谈到关于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及将来的问题。就这样过了好几个小时,时间来到了3日凌晨,梁惠心太疲乏,在车上睡着了。林过云见状大怒,立即停车将她勒死,载回家中,乘家人不在,脱光死者衣服拍照,然后奸尸,并将这一过程用录影机拍下来,再进行尸解,丢在大坑道丛林里。

到这里这四起案件就已全部结束,林过云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的定罪交给了陪审团。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团成员的性别偏见,七个陪审团成员全是男士。他们裁定,四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于是,法官判决林过云绞刑。但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雨夜屠夫”林过云杀人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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