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8-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浙江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敏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