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還手不一定是正當防衛 警方:“互毆”雙方都違法

水母網10月26日訊(YMG記者 李瓏 通訊員 楊爽爽)對方打了你一拳,你真的可以一拳打回去嗎?海陽市公安局盤石店派出所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例,在某養雞場內,李某夫妻二人與丁某真因瑣事發生爭執,進而廝打在一起,三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最終,三人均被海陽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接警後,盤石店派出所民警依法將李某夫妻與丁某真三人帶至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的妻子張某麗理直氣壯地喊道:“是丁某真先動手打我,我是‘正當防衛’,憑什麼抓我?”民警現場進行普法教育: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對於這種因生活糾紛雙方廝打的案件,別人先動手打你,你還手打她,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根本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法律上被認定為互毆行為。最終,因涉嫌毆打他人,三人均被海陽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那麼別人先動手時你該怎麼辦呢?民警表示,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在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請立刻報警。打贏坐牢,打輸住院,對於民事糾紛,理智駕馭好情緒,也許問題就可以完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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