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發佈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发布

《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在海口召開。 張瑤 攝

《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發佈 有五大制度創新

中新網海口12月27日電 (張茜翼 張瑤)《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27日在海口召開。根據《條例》,海南將率先在全國推行商事登記“全島通辦”、簡化簡易註銷公告程序、探索信用修復制度、減免商事主體負面信息公示事項、探索外國(地區)企業直接登記制度等五個方面的制度創新。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磊對制度創新的內容進行了介紹。

一是率先推行商事登記“全島通辦”和“全網通辦”。《條例》規定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商事主體的登記機關,進行統一登記,打破了傳統分級屬地登記模式的制約。申請人通過電子化登記平臺自主申報,登記平臺自動審核商事登記申請信息。對需要註冊官審核、核驗的特別情況,登記機關全島範圍內隨機選派註冊官依法審核。“全島通辦”實現了登記註冊“辦事不求人”和“一次都不用跑”。

二是率先簡化簡易註銷公告程序。允許符合條件的商事主體自主選擇適用簡易註銷程序或一般註銷程序。商事主體申請簡易註銷登記的,公告時間由原來的45日大幅壓縮至7日,公告方式由報紙公告改為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更加便利商事主體快速退出市場,積極回應了關於企業“退出難”的社會關切。

三是率先探索信用修復制度。對於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商事主體,三年內未再發生規定的情形的,可以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告其履行公示義務和擬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信息。鼓勵商事主體履行法定義務、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四是率先減免商事主體信息公示事項。對於已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其他相關部門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商事主體行政處罰等負面信息,允許商事主體不再自行公示。

五是率先探索外國(地區)企業直接登記制度。《條例》對外國(地區)企業的直接登記作了原則性規定,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地區)企業在特定區域內從事除我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之外的經營活動。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鄧雲秀表示,《條例》的出臺,是通過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服務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建設。

《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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