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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鼎控股”、“公司”)於2018年12月28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為了推進募投項目的實施,公司擬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鼎精密”)及宏啟勝精密電子(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啟勝”)進行增資,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252號)核准,鵬鼎控股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3,114.3082萬股,發行價格16.0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71,446.93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11,324.09萬元,募集資金淨額為360,122.84萬元。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於2018年9月11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驗資報告》(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18]第【0555】號)。
根據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開的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18年8月1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擬將所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投資於以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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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及宏啟勝進行增資以用於募投項目的建設。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分別向慶鼎精密增資24億元,向宏啟勝增資12.0123億元,以上增資將在募投項目建設期內根據實際建設情況分批完成。其中首次向子公司慶鼎精密增資4億元人民幣,向子公司宏啟勝增資2億元人民幣。以上增資已於2018年10月完成。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慶鼎精密增資人民幣50,000.00萬元,向宏啟勝增資40,000.00萬元。
二、本次增資對象的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1)慶鼎精密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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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啟勝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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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數據
(1)慶鼎精密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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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啟勝
以上2017年數據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18年1-9月數據未經審計。
3、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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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仍持有慶鼎精密及宏啟勝100%股權,合併報表範圍未發生變化。
三、本次增資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及宏啟勝進行增資將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和建設,經過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和宏啟勝進行增資是基於公司募投項目實際建設運營的需要,有利於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四、本次增資後的募集資金管理
為保障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相關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增資的子公司開具募集資金專戶,並與募投項目實施主體、保薦機構、開戶行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投入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後,將專門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規範使用募集資金。
五、本次增資的審批程序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及宏啟勝增資並用於募投項目。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慶鼎精密及宏啟勝增資並用於募投項目。
六、專項意見說明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增資是基於公司募投項目實際建設運營的需要,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順利實施的舉措,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以及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實施募投項目。”
2、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以推動募投項目的建設,符合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安排,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業務發展戰略,本次增資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實施募投項目。”
3、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
“鵬鼎控股本次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用於募投項目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華泰聯合對鵬鼎控股繼續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用於募投項目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第一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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