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你,一月六千夠嗎?”“滾!”

昨天,接到一個女生朋友發來的微信語音,哭得梨花帶雨地說,她分手了。

女生朋友叫“茉小兮”,她和她男朋友大學時候就在一起了,兩個人一同從三線小城的大學畢業,飛到了上海工作。

“我養你,一月六千夠嗎?”“滾!”

茉小兮在南方小城長大,而她男朋友是個不折不扣的山東漢子。

剛參加工作的她每個月到手工資有五千多,她男朋友六千多。兩年前上海的消費水平,在市中心工作的他們倆的工資加在一塊,扣掉雜七雜八的費用後,說實話,

養活自己都夠嗆。

那時候,茉小兮每天會多做一些晚飯,第二天拿著盒飯在公司茶水間熱一熱再吃。這樣做,一來省錢,二來也不用像她男朋友一樣,去公司附近的“蒼蠅館子”和建築工人們排隊搶飯吃。

“我養你,一月六千夠嗎?”“滾!”

存兩三個月的錢,她會給自己買個包或一雙鞋。畢竟她每天都得面對好幾個客戶。穿得太寒磣,連同事都會白眼看她。

兩人分手的理由,茶小妹乍聽之下有些不太理解。兩個人在憧憬婚後生活的時候她男朋友說:

“你以後別工作了,

在家洗衣服做飯帶孩子,

女孩嘛,還是別太拋頭露面,

我來養你就行。”

茉小兮生氣地說,6000塊錢養活自己都不夠,還說要養我?到底是把我看得多廉價啊,還是覺得我跟著他能有口飯吃就沒問題?

聽到這裡有人可能會罵,男朋友只是想表達一下心意,這是愛的表現,欣然接受才對,夫妻或情侶之間不就應該同甘共苦嗎?

強行給茉小兮扣上“拜金女”的帽子。

但茶小妹細想之下覺得,手拿鑽戒說我愛你才叫求婚,嘴裡說著:“我會給你買鑽戒的,你嫁給我吧”,這簡直是連哄帶騙。

他承諾給你全世界,你想要的口紅、包包、房子、車子通通都可以買給你。

但問題是,你等得起嗎?

《歡樂頌》裡的樊勝美在風華正茂的年齡,削尖了腦袋,拼命想往上層階級鑽。最愛樊勝美的王柏川偏偏在自己最無力的年紀遇見了她。能說他們誰對誰錯嗎?

現實生活裡,願意付出一切,像“王柏川”一樣的男人少之又少,因為:

就算你願意,你媽或他媽也不願意啊。

相親就像在菜市場裡買菜,一溜的葉菜瓜果排成排,“適婚男女”在攤位前挑挑揀揀。

眼疾手快條件好的人,能挑到差不多自己喜歡的;手慢猶豫又不夠“優質”的人,挑不到不說,甚至連菜葉子也撿不到。

現實可能就是這麼殘酷。

“我養你,一月六千夠嗎?”“滾!”

前幾年的流行詞“敗犬”,這幾年人們用來自嘲的“單身狗”,一直鼓吹著結婚生子好啊、不結婚就是怪胎啊。

另一個角度來說,都是催著人“差不多就行了”、“找個人湊合過著吧”。

但對於“茉小兮”這樣的女孩來說,她寧願坐在自己買的奧拓車裡哭,也不要在男人的自行車上笑。因為,茉小兮說:

會讓你坐在自行車上哭的,往往也是這種人。

故事講到這裡,還要再說一句大實話,找份好工作,比找一個靠譜的人過一生,簡單多了。

那麼,男人又是怎麼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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