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孟村回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

「公告」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二0一八年孟村回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以及經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孟村回族自治縣2018年事業單位增人計劃,決定為孟村回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36名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按公開招聘程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2018年孟村回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6名,主要條件如下: (一)滄州市及下轄各縣市區戶籍(部分崗位限定孟村縣戶籍) (二)醫學類2018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敬業奉獻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 (五)具備職(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資格等條件。 (六)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3年12月24日以後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尚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讀的非2018屆應屆畢業生。 5、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詳見《孟村回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孟村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生計生局共同負責實施。 (一)發佈招聘公告 2018年12月24日 — 2019年1 月2日通過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ngcun.gov.cn/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 月 3日至1 月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孟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218室。 3、報名辦法:採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2)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專業相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孟村回族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表格需登錄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ngcun.gov.cn/下載並電腦打印粘貼照片後上報),另需備用照片3張,備用照片要求考生在照片反面如實簽名並用曲別針別在報名資格審查表的左上角。 (4)領取准考證的時間在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發佈,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准考證須考生妥善保管以便在面試、體檢、資格複審等環節正常使用)。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分別佔總成績的50%。 1、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的試卷命題、判卷、考點選擇、考場安全、選派監考巡考以及考試組織實施等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筆試命題、閱卷委託第三方政府考試測評機構實施。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100分。 a.公共基礎知識,佔筆試總成績的30%; b.崗位專業知識主要考核應試崗位專業知識與技能(分別按臨床、護理、醫學影像和醫學檢驗等專業命題)佔筆試總成績的70%。 (3)考試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達不到3:1的開考比例,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筆試結束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及考生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 (4)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5)筆試結束後筆試結果在孟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佈。 2、面試 (1)以考生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根據招聘計劃按考生筆試成績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人員數結果4舍5入),入闈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並列者一併納入面試範圍。 (2)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組織實施。採取現場抽題、外聘評委、紀檢監督的方式進行。 (3)面試方式,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內容以相關專業知識為主。 (4)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登陸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5) 面試成績於面試結束後在孟村縣人民政府網站發佈。 (四)體檢人員確定及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入闈體檢末位考生綜合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筆試崗位專業知識成績、全日制學歷、後取學歷高低順序確定獲得體檢資格。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費用由體檢人員自付。 (五)考察和資格複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應政審材料,同時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資格複審,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個人檔案等材料原件,此項工作由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 對因不符合招聘條件、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未按時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資格及未按時間報到等而造成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報考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並列者,以筆試成績、筆試崗位專業知識成績、全日制學歷、後取學歷高低順序確定獲得遞補資格。遞補僅限一輪次。 (六)聘用 對經體檢、考察、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聘用人選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待遇 擬聘用人員列鄉鎮衛生院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領取准考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簽訂聘用合同、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均及時在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發佈,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孟村人社局不再電話通知,考生如有延誤,後果自負。 (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諮詢電話:0317-6724218

孟村回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二0一八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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