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違法變犯罪

江西交警

暴力抗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還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在此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遇檢查時一定要聽從指揮,不可妨礙執法,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接下來帶大家看看兩個典型案例~

萍鄉司機拖行交警數十米,違法變犯罪

12月12日下午18時許,萍鄉市一男子駕車衝撞交警後拖行數十米,致交警手肘受傷。目前,違法司機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

暴力抗法,違法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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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違法變犯罪

案件經過:萍鄉市開發區交警大隊三中隊交警賈曉博在柳源萍洪高速路口執勤疏堵。王某駕駛小車,在依次排隊通過的路口強行搶道,賈曉博邊吹哨子打手勢邊上前制止時王某突然朝賈曉博方向狂打方向盤並加速準備逃跑,在此過程中,賈曉博的手被衝撞而來小車的玻璃窗夾住。賈曉博為防止自己摔倒便兩隻手扒在駕駛室旁邊的門上,兩隻腳跟著車跑。車中,王某八歲的女兒看到這驚悚的一幕,連忙大喊:“爸爸,停車!快停車!”但王某卻不聽勸告反而猛踩油門。隨後賈曉博被王某駕車繼續往前帶了二十多米,在靠近路口轉彎處,最終因身體脫力被甩飛到路邊,致使右肘受傷。后王某駕車逃離現場。增援的交警和硤石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將受傷交警送往醫院治療並在王某家中將其抓獲。

經審訊,王某承認當時他心裡明白自己搶道是交通違法行為,因為想抄近道回家,所以選擇快速逃離,以為只要一加速,交警就會被甩開。目前,受傷交警恢復良好,違法司機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

暴力抗法,違法變犯罪

下面這個案例更是另類竟然用嘴咬執勤民警,真的是很過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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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電動車逆行本就不該,被交警查處後不但不配合執法,還用嘴咬執勤民警。12月19日,鷹潭女子丁某就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了代價,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

當天下午4時25分許,鷹潭交警直屬大隊一中隊民警吳國亮在勝利路老月湖區政府路段執勤時,發現一女子駕駛電動車逆行向執勤點駛來,執勤交警隨即上前,將其攔停,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但在執法過程中,該女子拒不配合執法,當民警叫她靠邊上一點停車時,女子大叫“我就不靠邊”,當民警進一步詢問其姓名、身份證時,女子以“不知道”拒不配合,當民警要將其電動車鑰匙拔掉時,女子抓住民警的手不放,一口就向民警的手咬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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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女子已被移交至鷹潭市月湖區江邊派出所,其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暴力抗法,違法變犯罪

警方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章第一節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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