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江陵县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近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提请的审查逮捕马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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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参会代表们就案件相关事实和问题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和侦查人员进行了提问,并围绕“逮捕必要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论证,认为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督促家属履行全部义务,得到被害人谅解,不存在社会危害性,无逮捕必要。据此,对马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和不捕理由说明书后,及时变更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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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案件的公开审查工作,改变了以往封闭式的办案模式,通过“书面审”和“公开听”双向结合,进一步实现了逮捕审查模式司法化,以公开促公正,促进阳光公正司法。逮捕环节的公开审查,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全面接受人们群众的监督,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承办检察官更好地理清思路,更好地把握案件,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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