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中国税收史——第四讲

你不知道的中国税收史——第四讲

从盛夏到初冬,转眼间税收史小课堂已经陪伴我们跨越了三个季节了。从耳熟能详的“轻徭薄赋”,到中国历代税制变革,我们在这里不仅get到了有趣的税收小故事,还深刻了解了古人们充满智慧与情怀的众多赋税思想。而如今小课堂的学习也进入了尾声,让我们一鼓作气,跟随小编一起去探寻中国古代税收史的最后一个环节吧~

你不知道的中国税收史——第四讲

“叮叮叮”,长税小课堂又要开课啦~

清·摊丁入地法

“摊丁入地”法是继明“一条鞭法”后又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税制改革。

所谓 “摊丁入地” ,主要是将丁银固定,然后全部纳入地亩一起征收。摊丁入地的实行,是分两步进行的 。第一步,康熙51年,清廷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丁税为准,以后额外增丁,不再多征,叫做 “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使以后每年征收的丁税额有了一个固定的数字。第二步,是实行摊丁入亩,也称地丁合一,或丁随地起,即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税银,而是把固定下来的丁税额摊到地亩上。具体办法是把各省丁税原额分摊在各州、县的土地上,每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称为 “地丁制 ”。同时,将地丁之外的匠班银、市丁银等其他赋役也合并在田赋中征收 。

你不知道的中国税收史——第四讲

“摊丁入地 ”在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史上是一项重要的改革 , 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

首先 , 它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 完成了我国历史上赋与役的合并(“人头税归并于财产税”),及纳税方式(“实物税一货币税”)的彻底转变 , 促进了地赋和丁役完全彻底的合而为一, 这是税制改革的一大进步 。从原则上讲 ,无地的农民和工商业者不再负担丁银 , 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 , 缓和了阶级矛盾 , 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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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它使得劳动人民同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减弱 , 无地的不再纳丁银 , 纳地丁银的人也不再服摇役 , 生产力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解放 。再加上又取消了户丁的编审 , 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束缚相对削弱, 雇佣关系有所发展 , 这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大变化 ,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

第三 , 摊丁入地后的赋役负担比之前均平合理 。它以田亩为标准缴纳税银 , 税收负担和纳税能力相挂钩 , 田多者税负重 , 田少者税负轻 , 改变了长期以来因丁地分征而出现的赋役不均状况 , 使少地和无地农民可以少负担或不负担地丁税 , 并把原归农民负担的部分税负转摊到地多人少的地主身上 , 较以前更均平 。 “摊丁入地 ”法的实施还稳定了税源 , 稳定了人口流徙并刺激了人口增长 。 “盛世滋生人丁 , 永不加赋 ”使得人口不再逃匿 赋税的减少 , 保护了现有劳动力 , 刺激了人口发展 , 清朝的人口很快突破了一亿大关 。此法同时也简化了征收手续 , 稳定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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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摊丁入地”各省标准及计征方式)

但摊丁入地作为一种历史性的政策选择 , 必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它推行的目的是出于统治者的利益需要, 只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改变了征收方法而己, 并不是一种 “德政 ” 。由于实施后部分官僚 、地主舞弊和反对 ,再加上某些地区的丁银负担过重 , 全部摊入地亩 , 百姓一时难以承受 。实质上贫民的负担并没有真正减轻 , 摊丁入地没有改变封建剥削关系 , 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

你不知道的中国税收史——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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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的税收史小课堂带我们沿着历史的脉络了解了各朝代的税收制度及思想,夏商西周的贡助彻制,唐朝的两税法与租佣调制,宋朝的青苗法与免役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我们今天学习的摊丁入地法,种种税制的变革反映了社会的不断变迁。中国封建社会的税制改革经历了从人丁税到资产税 、实物税到货币税 、赋役分征到赋役一体化的转变 , 从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中国古代的这些赋税思想,都结合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纳税人的意愿。随着历史进程的发展,我国古代的治税思想也不断进行着演变,这对我国当代的税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

参考文献 丨 周少琰

《中国古代税制改革演进及税收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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