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聽說女教師不排隊還不能生孩子了,不然就辭退

近年來,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很多單位,尤其是員工全部為女性的,或大多數員工為女性的,如幼兒園、中小學、銀行等單位,快步進入女性扎堆生育的高峰期。這些單位,如果女員工扎堆懷孕回家生娃,勢必會影響單位的正常運轉,甚至會讓單位處於癱瘓狀態。為了防止不利局面的到來,單位只得通過出臺“排隊懷孕”的規章制度來應對,這也是基於解決現實問題的無奈之舉。“排隊懷孕”與法律相悖,固然無效,但作為員工,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早點與單位溝通,配合單位做好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糾紛。

過分,聽說女教師不排隊還不能生孩子了,不然就辭退

一起因“插隊懷孕”被除名的官司已塵埃落定。雙方爭議的焦點“排隊懷孕”十分辣眼,引發公眾關注。

有人表示,生孩子是個人行為,完全應該由個人和家庭來選擇與支配。生孩子不是簡單的商業產品製造可以按計劃預定,懷孕也不是想懷孕就能懷孕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麼辦?而且全面開放二孩是國家政策,女職工懷孕生二胎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幼兒園出臺這樣的規定是不是與國家的政策精神不相符呢?新時代的學校管理要以人為本,要對教師體現人文關懷。排隊生孩子是不明智的做法。

也有人表示,從全國各地的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學校的教師結構來看,教師性別失衡嚴重。學校中這種女教師扎堆的結構給不少學校出了難題。如果扎堆懷孕,產假一休就是好幾個月,這會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運轉帶來很大的困難。面對“瞬間”造成的空缺,學校只好臨時請代課教師來“救急”。學校要保證教學質量,不少學校青年教師多,懷孕前先統籌安排、列個順序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此,面對這種狀況,學校把工作做在前面,通過排隊懷孕這種“計劃生育”的方式來規避教學真空,確保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應該說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對此,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同時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由此可見,“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

潘佳怡是一名幼師,2008年3月入職苗苗幼兒園以來就一直在努力工作,自2016年9月合同期滿後,雙方未續簽勞動合同。

苗苗幼兒園規模不小,但除了幾名後勤人員為男性外,一線教師都是女性。然而隨著“二胎”政策放開以來,幼兒園不少教師都有生育二胎的計劃,並且都想要儘早生育,於是出現了扎堆向學校提出生育申請的情況,導致幼兒園的基本教學秩序難以維持。

在領導層研究後決定,女教師生育二胎要排隊的規定。規定表示:女教師要按照工作年限、年齡、結婚時間等總分進行排隊,並提前半年提交書面申請後才可懷孕,兩位教師懷孕間隔要超過三個月,不按順序懷孕的,按自動辭職處理。

過分,聽說女教師不排隊還不能生孩子了,不然就辭退

原本大家對這項規定嗤之以鼻,但是考慮到如今找份工作不容易,也就表示服從。2016年6月12日,順序公示出來了,潘佳怡被排到了第7,對這個排名潘佳怡表示接受,但是此時的潘佳怡已經懷孕,只是她自己還不知道。

過了幾天潘佳怡知道自己懷孕後也表示非常擔憂,也曾唯唯諾諾的找過院長表示自己提前懷孕想要將孩子生下來。後經過總部研究,決定“殺雞儆猴”2017年6月30日,以潘佳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與潘佳怡解除了勞動合同。

這使潘佳怡發了火,2017年12月1日,她申請仲裁,表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以及相應賠償金。

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幼兒園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59752.2元。

而幼兒園表示不服,向當地法院起訴,表示幼兒園不應承擔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

2018年6月26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幼兒園的訴訟請求。有關法律人士指出,勞動聘用合同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由此可見,“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

這場因二胎而引發的官司最終落幕,但是這件事也間接表明瞭如今在職場中的男女不平等的局面,這也引起了社會的重視。更有網友們表示他們這邊的政策,公辦學校的女老師懷孕不上班的話,需要自己去找有資質的代課老師,然後自己給工資,學校僅給你保留五險一金。這社會對女性就是這麼不公,之前還怪女性工作不生二胎,導致人口增長率下降。

現在二胎放開了,你們見過一個學科都去生孩子,沒人上課嗎?校長也很抓狂,然後去找代課老師,家長知道都是代課老師上課,又不願意,所以現在的結果就是學校寧願要本科生男老師,哪怕技能差點,也不要女研究生的人當老師……所以這個鍋,老師和校長都不該背,想想問題出在哪吧

現在幼兒園和小學90%是女教師。而且都是年輕女教師,如果採取措施,都懷孕的話,學校估計要放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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