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有时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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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有时效限制吗?

众所周知,国家规定在企业间缴纳社保费用,其时间是由一九九二年十月份开始实施的。(也有部分城市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但是,无论从何时开始,企业人员人人缴纳社保,是一种社会保险的保障机制,其宗旨和目的就是让企业人员,在其正常到达退休年龄时,男六十周岁、女五十周岁、女干部五十五周岁。都能享受到退休待遇,即人人都有退休养老金。从而,让这些退休人员,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老有所得。因此,国家规定了各企业和各公司单位,必须要为其所属的员工们,缴纳社保费用。这是各企业和公司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各企业及公司,当新员工入职并转正后,企业及公司即应按规定要求,为其所有员工缴纳其社保费用。据此,实在不清楚您的工作单位,为什么拖欠了缴纳员工的社保费用?是什么原因所导致的?正规的企业和公司,根本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要知道企业及公司发生了托欠员工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当其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经查询得知单位欠缴社保费用。社保局会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给任何人办理退休手续的。其前提就是各企业公司单位必须要一次性,把托欠退休员工的社保费用予以补缴上。方能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您所述的情况,公司未予补缴社保费用,那您单位的所有员工,每月扣未扣除掉,每个人所按比例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扣掉了社保费用,只是单位未予缴纳,带此证据进行维权,到当地劳动安全保障局去投诉。让行政机关出面帮助协调解决。这种情况应尽快解决。在尚未达到诉讼法律层面,通过司法机关来解决时,个人认为,此问题不受到司法民事诉讼期,诉讼时效三年的期限规定。


47547577军哥


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保险,一般是比较麻烦的。

首先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立劳动关系。如果我们手里有劳动合同,专门人员登记表等信息,那就是确凿无疑的了。

可是有几个用人单位会给签了合同,不给交纳保险呢?

劳动争议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超出时效不予受理。

如果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事情,没有争议,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不过这两个部门的投诉有效期都是两年,超出两年不预受理。

所有的这个行为,都是自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我们离开单位后。一般来说,我们离开单位单位没给我们交保险的话,我们立马就会去申请维权了。拖个两年肯定有其他情况,时间久了就超出时效,劳动部门就会不会受理了。

那意思是不是五年前的保险就不能补了,这就需要靠职工跟用人单位协调了。一般来说,我们只要跟单位没有太大的矛盾,用人单位还是认可的。但是补交社保的费用,职工就需要吃亏了。

所以,现在随着社保的政策深入人心,我们一旦遇到侵犯我们职工权益的事情,一定要赶快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拖时间久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暖心人社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通常有两种渠道。

1)申请劳动仲裁。

2)起诉法院。

申请劳动仲裁通常在一年之内,你可以将公司欠缴的事实,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如果劳动仲裁受理了,通常一周之内,告知您。通常是45个工作日,收到仲裁结果,个别的可延长15天。但最多不超过60个工作日。仲裁结果出来后,当事方对仲裁结果不满在15个工作日内,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如果没有申诉,则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益。

诉讼法院,必须在两年之内。走法律渠道比较麻烦,先提出申请,再写状书,例举事实,法院调查,公告,开庭,宣判,执行,強制执行。等一系列过程。法院发生的一切费用,前期都有原告垫付。

以上是个人看法!具体法律依据可向专业律师咨询!


Alin94890740


楼主您好,补交社保并不是时效限制的一个问题。而是你具备不具备补交的一个条件。因为我国现在养老保险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各个地区都收紧了,补交养老金的一个条件。

那么咱们先说具备补交的这个条件。如果题主具备补交的条件。可以要求你公司进行补交的话。这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可能会收取一定惩罚性的滞纳金。把补交的费用和滞纳金一同交上就可以。

如果不具备这个补交条件。那么你就是要求你公司补交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给你一笔现金补偿作为你的补偿!

所以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你个人具备不具备,不交的条件。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样补交。


社保小达人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有时效限制吗?

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有时效限制:追缴时效规定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

涉及到有关公民权利方面的话题,可以说是比较严肃的。所以,我们在讨论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弄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保险机构是一个有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而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建立社会保险缴费户头,职工首先要找的应该是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虽然此类纠纷也可以解释为劳动争议。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可受理可不受理!即使受理,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原因是,仲裁机构没有执行权。

准确的说,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违反的是社会保险法。等于说,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会保险法的第一执行机构和第一监管监机构。再一个,宪法赋予社会保险机构行使行政权力。社会保险机构对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由此而产生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机构有权强制征缴或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征缴。认真说来,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申请劳动仲裁,在程序上拐了个弯。明白一点的说,即使是诉讼法庭,由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更准确一些。一定程度上,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违背的是行政管理法规。因为社会保险本身就由行政职能部门管理监督。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由具备有行政权的部门解决更直接一些。而职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程序方面的障碍,或者说,仲裁庭或法院都存在受理或能不能受理的思考?因为这里面已先存在了行政职能方面的问题。所以说,职工遭遇用人主体侵权,求助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更直接更符合程序。由社保机构向用人单位施压,由社会保险机构去为职工征缴,争取,更符合程序。

追缴社会保险,在职期间,社会保险追缴不受时限限制。但,离职后,必须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追索。

其二,因用人单位造成的漏缴或用人单位从未给职工缴纳过社会保险,很多地方只允许补缴养老险。因为社保本身就不支持补缴。所以,职工在遭遇侵权时,应尽快与用人方协商补办,拖得越长,个人权益受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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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在退休之前要补缴到位,这个补缴社保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倒闭转制,对下岗老职工进行安排,有的由企业给下岗职工购买养老保险,保证下岗职工退休有养老金。一般是企业帮你买足15年养老金。你退休也就能拿到低档养老金。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欺骗职工,扣了职工的养老保险确没给职工缴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企业应该从扣缴职工养老保险之日起全部补缴,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种晴况是本人不想买养老保险,如我家邻居他在温泉公司上班,本来公司可以给她买养老保险,可她自己说不买(因为自己也要缴一部分.),他说怕搞不长久,怕搞不足15年下岗了白买了养老金。她这种想我还真认为不应该,就是没买足15年下岗了剩下一二年也可以自己接着买。老了也有个保障。这也是农民养养意识不强造成的。农民养老问题还是要自己提高认识,只有通过自己购买养老保险才是唯一办法。不可能靠在网上讲农民如何苦,农民的养老金比城市职工养老金少,政府就可以给农民和居民多发养老金,如上面说到的农民上班企业给你买你自己不买,将来老了又想买企业是不可能再给你补缴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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