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检察院在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

  9月29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派驻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副县长温凤丽出席仪式并揭牌。

绥滨县检察院在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

  为认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食药监局、卫计局和环保局分别成立了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为推进“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平台,形成合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绥滨县检察院在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

  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主要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进行法律监督,负责发现问题线索、受理举报监督,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通过与行政机关成立检察联络室,更好的为三个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打造了新的工作平台。使得绥滨县检察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有了更为宽广的战场纵深。

绥滨县检察院在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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