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通知要我繳納殘保金是怎麼回事?丨鄭州殘保金熱點問答

自11月29日延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期限的通告公佈以來,接到了很多來自鄭州的小夥伴的諮詢,小編整理了一些熱點問題與您分享一下。首先來看一下延期通告:


突然接到通知要我繳納殘保金是怎麼回事?丨鄭州殘保金熱點問答

01為什麼要繳納殘保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未按照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該繳納殘保金。殘保金是政府性基金,如果您所在的單位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沒有按照鄭州規定的1.6%比例安置殘疾人就必須要繳納殘保金。

02以前沒有繳納過殘保金為什麼現在要繳納了?

以前沒有通知企業應該繳納殘保金一般來說是企業滿足殘保金免繳的政策,國家規定“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這裡的3年內和30人以下這兩個條件是同時滿足才能減免殘保金的,只滿足其中一個是不享受優惠政策的。

丨小微企業享受減免優惠的計算方式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間成立的小微企業免徵剩餘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業工商登記時間)本期減免費額=本期應繳納費額÷12×本期免徵月份②2017年4月1日之後成立的小微企業免徵剩餘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業工商登記時間)本期減免費額=本期應繳納費額÷12×本期免徵月份本期免徵月份計算規則:①免徵剩餘月份≤0(不免徵)②0<免徵剩餘月份≤1(免徵月份按1個月計算)③0<免徵剩餘月份<12(免徵月份按月計算)④12≤免徵剩餘月份<36(免徵月份按年計算)

03殘保金是怎麼計算的?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職工總數×1.6%-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職工數) ×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額。

這幾天一直有客戶諮詢說,他們計算的結果和根據公告中公式計算的結果不一致,在這裡小編的同事專門跑了一趟稅務部門,給出的答覆是,計算公式中“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額”變為“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企業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兩倍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兩倍計算,沒有超過的按照實際數額計算),這是根據國家規定作出的變動。所以算的結果不對的小夥伴需要重新算一下了。

04不繳納殘保金行不行?

如果企業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也不符合殘保金減免優惠政策規定,那隻能繳納殘保金。

對應該繳納保障金卻未按時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從殘保金繳納截止之日起,按日收取5‰的滯納金,與保障金一併收取。(這裡的保障金就是殘保金)

對不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又拒不繳納保障金和滯納金的用人單位,由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做出責令限期繳納的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理決定的,由做出處理決定的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突然接到通知要我繳納殘保金是怎麼回事?丨鄭州殘保金熱點問答

05殘保金減免還來的及嗎?

殘保金減免的流程是首先要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由殘聯確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之後才能在申繳殘保金的時候申報減免。

殘疾人就業申報的要求之一是需要企業與安置的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且按規定繳納社保、發放工資,很顯然剩下的時間是不夠安排殘疾人就業了,為減免2019年度的殘保金做準備吧,快助殘服提醒您安置殘疾人就業減免殘保金一定要提前準備,不然就像2018年一樣來不及準備,最後需要繳納殘保金。

06企業經營困難能減免殘保金嗎?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因經費困難或者經營虧損等原因,確需緩繳或者減免保障金的,持同級財政部門、地稅部門核定的年度財務結算或決算報表,在收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款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交緩、減、免保障金申請,經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殘疾人聯合會審批後,可以緩繳、減繳、免繳。

▼瞭解鄭州殘保金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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