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 投入使用

为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康复体系,提高对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结合当前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兴仁市投资30万元在东湖街道在水一方建设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设置民警室、禁毒专干室(1、2)、心理咨询室、卫计室、民政司法室、人社工青妇室、禁毒园地。抽派东湖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真武山街道人员集中办公,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2018年11月8日“阳光驿站”正式投入使用。

2018年11月8日15:00,市禁毒办在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组织东湖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真武山街道抽派到“阳光驿站”工作的人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东湖街道政法委书记李华清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向儒祥同志主持。

会上,向儒祥同志通报了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相关情况,组织学习了《禁毒法》《戒毒条例》《贵州省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吸毒人员台账作了培训,并就如何开展好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抽调到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的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失控;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工作。

我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的启动,开创了我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局面。

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 投入使用

兴仁市城区“阳光驿站”外景

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 投入使用

启动仪式

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 投入使用

阳光驿站走廊

兴仁市城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 投入使用

禁毒教育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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