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員天價保險的金額有多大?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觸發賠償?

新區銀狐


NBA,全球最大的籃球聯盟,因為其自身的影響力,NBA聯盟也是全世界最富有的體育聯盟之一,特別在NBA簽下新的轉播合同後,以往可望不可即的千萬年薪,現如今在各隊是稀鬆平常。而面對這群動不動身價千萬的球員,為其購買球員保險就很重要了,否則這些哥們要是萬一賽季報銷,球隊就欲哭無淚了。SO,問題也來了,NBA球員的保險是如何購買的?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觸發賠償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NBA球員購買保險的相關規定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下購買保險的球員人群,事實上並不是每一名球員都有資格購買保險的,NBA對此也沒有強制規定。根據NBA相關規定,球隊需要為年薪前五的球員購買TTD傷病保險(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而且根據規定,保險公司每年有權拒絕12名高風險的球員訂單(僅限於當年新籤的合同),如鄧肯等多名老將,在生涯末期就被列入了保險黑名單。

NBA球員保險的金額有多大呢?

風險越大,回報也大,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也大抵如此。按照相關規定,NBA球員保險的包額大抵是在球員年薪的1.5%-5%左右,其中的差別在於保險公司對於球員身體狀況的風險評估,如詹姆斯這樣的鐵人就能拿到最低的1.5%,如保羅、庫裡、威少曾出現過重大傷病史的球員,比例將調高。以詹姆斯為例,詹姆斯本賽季的年薪是3565萬美元,按照最低的比率,詹姆斯的保險費用就高達35.6萬美元。

球員保險要如何觸發?

很多球迷或許認為只要球員受傷,保險公司就要賠付,但事實並非如此。按照相關規定,當一名受保的球員在賽季因為同一類型傷病缺陣達到41場的時候,保險賠償才會被觸發。而他每缺陣的比賽中,保險公司將支付球員80%的工資,而球隊只需要負責剩下的兩成,這在某種意義上,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球隊的損失。

未雨綢繆,或許CBA在發展的同時,也要從保障方面多入手,才能讓聯賽健康的發展。


東球弟


莫文蔚曾經給自己的一雙美腿買下3000萬人民幣的保險,因為一雙美腿可是她吃飯的傢伙。

對於NBA球員來說,他們又是怎麼購買保險的呢?

一,養老保險。

凡是在NBA打球三年以上的球員,到法定年齡可以每年領取兩萬美金的養老保險。在NBA打球超過10年以上的,到法定年齡可以每年領取6萬到7萬美元的養老金。

這對於詹姆斯那些巨星球員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對於那些底層球員來說還是很重要的。

二,傷病保險。

NBA會要求球隊每年給球隊年薪最高的五個人購買傷慘保險,以此來保障球隊和球員利益。

其中最著名的41條款中,球員在因為傷病缺席41場比賽之後,由保險公司賠付球員工資的80%,其他的20%由球隊支付。

姚明在09年之後,一直傷病不斷,他就從商業保險中獲得1124萬美元,也讓火箭隊嚐到了甜頭。


三,醫保基金。

規定在NBA聯盟打球三年以上的球員,退役後可以獲得醫療保險。

NBA完善的保險制度讓球員們在受傷,退役後還能保證自己的生活。

但反觀中國,運動員因傷退役後,很少獲得保障,生活水平也變得非常拮据。

前技巧運動的世界冠軍劉菲,退役後沒有收入,只好去街頭髮傳單,去代課,一個月只有2000塊錢收入。

還有球員去賣金牌,擺地攤。

對比一下,不由讓人唏噓。


你變得越來越出色了


NBA籃球比賽,是這個世界上最緊張和激烈的運動之一。伴隨著高強度的對抗,球員受傷的幾率也非常大。如果球隊好不容易簽下一位大牌球星,結果他卻因傷賽季報銷了,那該多倒黴?但這還不是全部,對於保障性合同而言,即使對方無法上場打球,該支付的工資卻一分錢不能少。於是,NBA也就有了球員傷病保險。

NBA給球員買的保險,叫做“暫時失能保險”,也就是球員因為意外和疾病喪失了工作能力的保險。英文是Temporary Total Disability Insurance,所以也叫做TTD保險。在這個保險體制下,每支NBA球隊可以為隊內工資最高的5位球員購買保險。當球員因傷或者因病無法為球隊繼續比賽,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他們一部分的工資。

那麼具體觸發條件是什麼呢?對於NBA來說,就是41場比賽,也就是每個賽季82場常規賽的一半。如果一名球員連續缺席達到41場比賽,那麼從第42場開始,球隊只需要支付他薪水的20%,其餘的80%由保險公司來支付。而且,這個41場,是可以與上賽季累計計算的,並不非要限制在一個賽季以內。比如說,波什在2016年被診斷為血凝塊疾病,那個賽季他一共缺席了29場比賽。而到了下個賽季,波什缺席12場之後,就達到了TTD保險的觸發點。那以後,熱火隊就只需要支付他20%的工資了。

至於繳納的保費,一般是球員工資的1.5%到5%。隨著球員工資越高,肯定保費就得交的越高了,這點很容易理解。不過,NBA球隊會嫌貴嗎?當然不會了!畢竟保險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花小錢買個心安。比如說當年科比賽季報銷,讓湖人隊從保險公司獲賠超過2000萬美元,極大的彌補了自己的損失。

不得不說,NBA的保障就是好啊。在這方面,我們中國就落後很多。因為同類的運動員傷病保險,我國基本上沒有。記得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劉翔因傷退出決賽。可是國家體育總局給劉翔買的保險,只賠付了6000元。和NBA根本不能比啊。

不過,NBA的傷病保險既然這麼好,那球隊好辦了,只要給那些容易受傷的球星投保,不就能免除後顧之憂了嗎?對不起,保險公司可不會這麼傻的。因為每年所有球隊將一共提交150人的投保名單給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有權力從其中劃掉14個人的名字。這個14個人,當然就屬於有傷病隱患,連續出現重傷等“前科”的球員。所以連續3年賽季報銷的恩比德,肯定是買不了這個保險了。再比如剛剛簽下1.6億美元合同的保羅,估計也會被“拒保”。

保險公司出臺這樣的規定,也是沒辦法。因為給那種“玻璃人”投保,註定是要賠錢的。而且還會有NBA球隊選擇鑽空子。他們會給球員小傷大養,沒事就泡病號不上場,這樣就能把工資都轉嫁給保險公司了。比較著名的就是當年魔術隊的格蘭特-希爾,他加盟魔術隊之後就不斷受傷,連續3年都讓保險公司支付工資。甚至有一個賽季,希爾明明已經恢復了,但是魔術隊就是不讓他上場,目的就是為了讓保險公司支付他的工資。所以,也就是從那以後,保險公司才開始對一些重點球員選擇“拒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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