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小業主維權應該注意的問題

當前小業主維權應該注意的問題

當前小業主維權應該注意的問題


當前小業主維權要特別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私力救濟要慎重把握邊界。

開發商縱有千般不是,千壞萬壞,也不是小業主踩過界的理由。

所謂踩過界就是違法犯罪的紅線。就是說,開發商民事違約、民事欺詐、優勢締約也好,隨意拆、改、加建行政違法也好,行賄、套路賣違法犯罪也好,作為小業主,如果你要採取私力救濟的途徑維權,切記4個小問題:

(1)千萬不要以你掌握了開發商偷面積、環評造價、使用偽劣建材、賄買質檢、偷稅、行賄等事由,而向開發商要求換房、重新裝修、賠償損失等。即使你買的房屋確實存在質量瑕疵、遲交房、遲辦證、環境檢測不合格、配套設施、裝修標準等與約定不符、價格忽高忽低等等,也不宜拿開發商的暗黑來作為籌碼與之談判。因為,搞不好,你就涉嫌敲詐勒索,你先進去了。不是嚇唬大家,當前環境下,類似案例已經存在,且有反攻倒算的趨勢。

(2)千萬不要組織3人以上的業主去開發商的公司或樓盤拉橫幅、靜坐,甚至打砸鬧,更不能掏錢資助別人僱請人頭去做這個事情。已經有多宗類似案例,均以涉嫌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毀壞公司財物等違法犯罪被抓。

(3)千萬千萬不要再組織3人以上的業主去房管局、住建局、各級政府門口拉橫幅、喊口號,通過這種方式與有司對話的時代已經結束,通過這種方式意圖借政府公權力給開發商施加壓力解決問題的時代也已經結束。目前,各地已經有多宗因業主維權衝擊政府機關被以相關罪名抓捕。

(4)不要在網上拉危險。網上所謂的大V或者自己的小號,以前發帖可以解決部分問題,現在是可能不解決問題,反而引來其他危險。崔永元全國只有一個。

有業主不服氣,那就只有等死嗎?不是的。你可以去和開發商談判,也可以嚴格依據信訪條例向政府反映問題,但就是不能違法法亂訪,就是不能聚眾造勢鬧事來解決。這就是私力救濟的邊界。

在此,之所以婆婆媽媽,因為很多業主還停留在以前的思維中,還是老思想。現在要改變。

2、通過信訪和維權組織,不要強人所難。

信訪是合法途徑,但有信訪的秩序,要嚴格遵守信訪條例,能解決更好,不能解決不要勉強自己,也不要勉強信訪部門。因為,痴迷太深,容易走火入魔,全國因為信訪不斷出現事與願違的案例。記住,信訪也要不忘初心,你的目的是解決你的困難,不是把困難搞的更困難。

依據消法向消保委尋求幫助,也一樣。消保委其實更多的是協調,沒有任何強制力。如果幫不到你,你不要罵人家,人家也是義務在幫你。有的業主罵信訪部門和消保委無能,尸位素餐,你把幫助你的人和單位都罵完,問題能解決也好。現實是,不大可能。反而凸顯出你在這個問題上不講道理。

千萬不要和境外或草臺班子所謂的維權組織聯絡,這個搞不好就人仰馬翻。

更不要寄希望於有些江湖人士所謂有中央親戚或中央媒體關係的人和組織。

信訪等途徑並不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千萬記住不要以為反覆多年信訪就能把問題解決了。當時效已經所剩無幾時,果斷訴訟。很多業主互相看互相等,就把自己的權利消失了。

3、通過訴訟程序要算好經濟帳。

如果時效已經過了,就果斷投身經濟建設中去,留待歷史來解決問題,因為時效問題,很多小業主的案例都成了勞民傷財,於事無補。誰讓你們之前整天痴迷於信訪呢?

對訴訟成本要事先有預算。現在有的法院不是按照你的要求收費,是按照合同總額收費,可能你只要求開發商賠償幾萬元,訴訟費就要交幾萬元。還有律師費。律師目前全部是吃飯的生物人,還不是機器人律師時代。

對訴訟結果要有豁達的心態,可能支持,可能不支持。原因很多。不要以為你訴訟要求什麼,法院就支持你什麼。

20181030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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