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現金貸在中國的興起有合理之處,其滿足了傳統金融機構無法觸及群體的融資和消費需求,增加了全國消費金融的滲透率。但畸高的利率、暴力催收、多頭借貸等問題被業內廣為詬病,而一些平臺以高息覆蓋壞賬的暴利模式也在不斷試探人性的底線。

基於對 2000之後日本消費金融市場(貸金業,類似中國的現金貸)整頓的學習與研究,我們認為日本消費金融市場從鼎盛到一蹶不振對於我國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有一定借鑑意義。

行業從業者應該居安思危,過往依賴債務人債務堆積以及畸高利率的暴利模式或難以持續。一旦監管以及配套法律法規嚴格落地,這種依靠監管滯後的窗口期進行套利的日子恐一去不返,最終留下的一定是合規、合法、有實力的玩家。

來源 | 網貸之家

日本消費金融的變革:《貸金業法》修正

在上世紀90年貸初房地產泡沫破滅後,日本的個人消費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數據顯示,在90年代初,日本個人消費佔GDP比重在52%左右,在後面的十幾年中該比例不斷上行,在2005年初達到了57.8%。

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後危機時代,個人消費的蓬勃也帶動了日本貸金業的發展。根據1983年日本製定《貸金業規制法》,“貸金業(Money Lending Business)”成為這一不吸收存款,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的非銀金融服務業的產業名稱。“

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專業的消費者金融公司扮演了貸金業市場的中心角色。與目前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類似,日本的消費者金融公司通過對個人基本信息和自動授信模型的審查,形成了銀行所不具備的無擔保授信能力,其貸款具有:

1、及時性,審查時間短;

2、便利性,可隨意借款和還款;

3、隱秘性,對借款人的信息進行保護。

通過以上三種特性的支持,消費者金融公司取得了信用記錄不佳的客戶市場,並不斷做大做強。而當時的日本銀行業與中國相似,相比消費金融企業風險偏好低,優先考慮含有擔保的貸款,面對風險較高的小額個人貸款顯得比較消極。

在日本貸金業大發展時期,消費金融企業大舉獲利,企業市值不斷上升。根據《福布斯》雜誌,1999年,日本四大消費金融企業之首——武富士創始人武井保雄首次成為日本首富,在當年的《福布斯》雜誌排行榜上,他以78億美元的資產名列日本第一,在全世界排名第30位。

不過,日本貸金業的高速發展背後也隱含了不少問題,當時業界一致認為日本貸金產業普遍存在多頭借貸、高利息及不當催收三大問題,被稱為“消金三惡”。

多頭借貸:房地產泡沫破滅後日本進入“失去的二十年“,經濟的長期不景氣使消費者償債能力受到影響,貸款人存在嚴重的多頭借貸現象,擁有多家消費金融企業的額度。據統計,《貸金業法》頒佈前的2005年,5筆以上債務借貸者達230萬人,平均負債230萬日元,其中資不抵債破產者18.4萬人。

高利率:由於貸金公司以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為主,借貸者違約率遠高於銀行,導致放貸利率畸形偏高。1954年《出資法》和《利率限制法》頒佈之前的年利率高達182.5%以上,後經5次調整,到1999年,註冊的合法貸金業者放貸利率仍高達40%。

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在2006《出資法》和《利息限制法》修正前,主流貸金業從業者的利率都處於灰色地帶,即超過利息限制法但沒有超過《出資法》部分水平(APR=29.2%)。過高利率加劇借貸者違約率上升,加上利滾利計息方式,借貸成本極為沉重,貸金業陷入高利率與高違約率惡性循環經營困局。

暴力催收:一些消費金融公司是從地下金融的”陽光化“,本身具有一定的”關係“,在催賬時不時與黑社會有牽連,使得這一行業成為日本人心目中名聲不太好的“高利貸”行業。

綜上所述,日本當年的消費金融行業與中國有眾多類似之處,只不過中國市場借互聯網將信貸業務從線下搬到線上,以P2P信息中介、互聯網消費金融以及金融機構+助貸模式實現各類信貸業務。從目前的輿論導向來看,業內也普遍對現金貸的高利率、債務人的多頭借貸以及暴力催收質疑頗多。

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根據當年日本和中國目前的現狀,導致中日消費金融(貸金業)出現“消金三惡”原因無非於三點:

滯後的監管:互聯網金融雖然在近年高速發展,但實際規模與整個消費金融市場(住房抵押和信用卡為主)相比仍然九牛一毛,在沒有出現較大風險事件的情況下很難引起監管層的注意,監管的滯後就會產生監管套利的時間和空間。日本消費金融企業利用《出資法》與《利息限制法》利率上限之間的灰色空間套利,中國的互聯網平臺則以各種名義的手續費突破法定利率上限。

高利貸陽光化:與日本“閣金融”(未經註冊的黑市金融或地下金融) “陽光化”一樣。不少線上現金貸或者P2P是從民間借貸發家,屬於披著互聯網外衣的民間高利貸,其業務模式本身就比較粗狂。雖然暴力催收在行業中仍然是少數現象,但在互聯網時代暴力催收的傳播和輿論不容小視。

次級借款人財務和法律意識薄弱:日本貸金業以及中國現金貸面向的都是傳統金融機構不願意覆蓋的次級人群,收入偏低且財務意識薄弱。這些貸款人在借款時對於借款利率並不敏感,加上法律意識缺乏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因此悲劇事件時有發生。

當時,日本政府為了遏制貸金業的“消費三惡”,從2000年起,開始對《貸金法》進行連續修正,對貸款行業進行適當性管制,就放貸機構的准入條件、行業自律機構以及行為監管做出明確約定,主要包括:

提高准入門檻

為保證貸金業者貸款業務的合理實施,最低淨資產額由個人300萬日元、法人500萬日元,全部提高到2 000萬日元。

強化行業自律組織

在組織方面,依《貸金法》規定,貸款業協會的目的在於保護資金需求者的利益,協助貸款行業正常運營。協會應該是法人或者全國性組織,有意設立協會的從業者必須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認可。

貸款業務的行為限制

利率:禁止貸款從業者與債務人約定超過《利息限制法》第四條規定上線的契約。

額度:貸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年收入三分之一。

催收:貸款從業者無正當理由,在不適當的時段、不得撥打電話或傳真資料給債務人或至債務人居住處。不得要求債務人以外之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外之人拒絕告知債務人的居所和聯繫方式,或者拒絕其他對債權催收的協助後,不得仍要求其協助催收。

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監管趨嚴使十幾年來如日中天的日本消費金融遭受打擊, 2011年的消費者金融市場的市場規模約為12萬億日元,與日本貸金業法修正前的2000年幾乎縮小了四成。消費者金融公司的消費貸款供給額曾達到10兆億規模的巔峰,在貸金業法修正的2006年以後急劇下降,在2010年縮減到2.4兆元,約為原有規模的四分之一。

後監管時代:蕭條的日本消費金融業

《貸金業法》自2006年生效後,一共經歷四個實施階段,到2010年6月全部實施完畢。期間,新法對於日本消費金融企業造成重大打擊。影響最為深遠的無疑是《利率限制法》和《出資法》之間的“利率灰色地帶”被廢除以及最高法對超額利息部分的償還判定。

具體而言,《出資法》規定的29.2%利率上限下降到20%(利息包括手續費、禮金等除本金外所有費用)。《利息限制法》則保持自1954年以來的規定,借貸10萬日元以下利率限制為20%,10~100萬日元為18%,100萬日元以上為15%。

對於上述區間的貸款,超過15%和18%但低於20%的違法者將承擔行政責任,超過20%規定的違法者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而為了防止貸金從業者過度授信、債務人多頭借貸,在借款人的借款餘額方面,修正的新法規定借款人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年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否則新的借款將被禁止。因此,家庭主婦、學生等無收入群體的貸款規模被大幅限制。對此,在《貸金業法》實施期間,日本四大消金企業開始減少對於高風險人群的貸款以控制貸款利率符合監管要求。如下圖顯示, 2006年起,日本四大消金企業的放貸利率開始出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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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符合利率上限要求,日本四大不得不將目標客戶從高風險群體轉移至低風險群體,息差收窄的同時潛在客戶數量也減少,疊加隨後的全球金融危機,日本貸金業遭到重創且至今一蹶不振。以四大之一Aiful為例,在2006年《貸金業法》修正和階段實施之後,其貸款餘額出現了連續8年的負增長,一度從2006年的超2萬億元跌至2014年的3200億元。雖然近年有所緩和,但在日本經濟整體疲軟的大環境下,已經盡顯疲態再無10多年前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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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利率限制外,利息返還(Interest Repayment)是影響2006年後日本消金企業業績並使四大之一武富士破產的源頭。2006年1月,最高裁判所針對灰色地帶的利息給予了不當所得的判決,也就是說超過20%的那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消費金融公司償還。

消費金融公司引入了“利息返還損失準備金(provision for loss on interest repayment)”或“利息返回費用(Interest-repayment-related Expenses)”,經營成本大幅上升嚴重影響力消費金融企業的盈利能力。2006年來,消費信貸機構向消費者返還了數萬億日元的超徵利息。

以日本四大之一ACOM為例,ACOM於2006年起向貸款人返還超額利息。我們根據其年報統計,在2006~2017財年,ACOM一共向貸款人返還利息9984億日元,嚴重影響其最近10多年來的經營業績。在2004至2006年,ACOM的淨利潤在600億日元以上,但在2006年《貸金業法》修正並實行後,ACOM在十年內累計虧損5770億日元,這與鉅額的利息償還不無關係。

日本“現金貸”啟示錄:從鼎盛到衰敗,暴利模式難以持續

事實上,隨著《貸金業法》的修正,ACOM是最早改變經營策略的消費金融企業。ACOM率先擺脫此前對於高風險客戶的依賴,開發低利率信貸產品以吸引高質量客戶。2007年下半年起,ACOM產品的利率區間從此前的13.14%~27.375%下調到12%~18%以滿足《利息限制法》的要求。在利率下降後,其超額利率貸款餘額也出現下降。在2007年3月,ACOM利率超過18%的貸款月佔比為83.7%,而在一年之後該比重下降到61.6%,可見ACOM為符合法律和監管要求在短期內做出了明顯的戰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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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戰略調整是以犧牲企業利益為代價的,加上陡增的、持續的利息償還支出,ACOM業績慘淡股價遭遇暴跌。數據顯示,從2006年初的800日元跌至2010年100日元左右,3年時間市值縮水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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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ACOM只是日本消費金融的衰退的代表之一,日本四大之一Aiful也在當時面臨巨大危機。除上述提到的貸款餘額大幅減少外,其經營業績與其他消費金融企業一樣十分慘淡。2007年,Aiful陷入長達5年的連續虧損,由於貸款規模的減少、利差收窄營業收入也出現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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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期間, Aiful公司創始人兼總裁福田吉孝甚至將自己與親屬的500億日元投入Aiful以補充其消耗嚴重的資本金,這凸顯了當時日本消費金融企業在外部融資上面臨的困難。國內貸金業的蕭條疊加全球金融危機,Aifui股價從2007年末的1200多日元跌至2009年低點39日元,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陷入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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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讓人唏噓不已的無疑是曾經日本首富武井保雄的武富士。日本四大中,Promise屬於三井住友財團旗下子公司,Acom和Atful為三菱財團旗下子公司,相比於其他四大武富士背後沒有財閥的支撐,也是四大中唯一一個走向破產的企業。

在2002年一季度,武富士貸款餘額一度高達17666億日元,居日本業界首位。然而,當2006年1月最高法院做出“超過《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灰色利息)全部無效”的判斷後,要求武富士返還多繳利息的客戶蜂擁而至,公司經營從此每況愈下。2009年底,武富士開始停止提供新的貸款,截至2010年3月底,武富士的貸款金額已萎縮至5894億日元。2010年9月,武富士公司因無力招架要求返還超徵利息的眾多借款人,決定向法庭申請破產保護,成為日本貸金業整頓的最大“犧牲品”。

日本經驗對於中國現金貸的啟示

存在即合理,現金貸在中國的興起有合理之處,其滿足了傳統金融機構無法觸及群體的融資和消費需求,對於中國經濟由投資驅動轉型至消費驅動有一定貢獻。

但業內仍然存在高利率、多頭借貸、暴力催收的現象,與日本當年的“消金三惡”如出一轍,且目前對於現金貸的負面輿論也正在不斷髮酵。我們認為,監管只會遲到但不會缺席,以高息覆蓋高壞賬、債務人多頭借貸借新還舊的模式難以持續,監管層或參考日本經驗在利率上限(收費項目都納入借款人成本)、貸款額度上限、行業自律、數據共享、相關法律方面做出一定調整以去除行業中的劣質玩家,將剩餘的優質玩家納入監管體系,未來或將對接央行徵信、建立行業的大數據共享平臺。

目前,僅有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巨頭、部分P2P滿足36%的利率上限要求。在未來良幣驅逐劣幣的大環境下,頭部平臺和持牌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將受益於行業整頓,行業也將從“百花齊放”的粗狂式發展進化到“能者為之”的理性發展,一些平臺的退出是迴歸理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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