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头条」4人同一天被交警各扣12分,罚1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12.10”省、市公安交警“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12月11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部署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百日安全行动”集中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相继查处4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新绛头条」4人同一天被交警各扣12分,罚1000……

此日13时55分许,该县开发区村民马某生驾驶自己的晋MPC***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去县城办事,当行驶到桥头广场路口时,被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古城中队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马某生脸色发红,散发酒味,遂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确认马某生血液酒精含量为21mg100m1。

14时20分许,新城中队民警在庄儿头路口对驾驶员卫某(男、35岁、河津人)、朱某丰(男、23岁、新绛泽掌镇人)依法进行酒精呼气检査时,二人血液酒精合量分别为57mg/100m1、67mg/100ml。

15时30分左右,新城中队民警在庄儿头红绿灯路口对过往车辆晋MR9***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仪某(男,41岁,阳王镇人),涉嫌饮酒驾驶,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检测结果为47mg/100ml。

以上4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马某生、卫某、朱某丰和仪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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