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事故科36小時偵破肇事逃逸緻人受傷案

2018年12月28日,在清徐縣307國道發生一行人被撞案,致行人受傷。事故發生後,違法嫌疑人駕車逃逸。清徐交警大隊事故科36小時偵破這起肇事逃逸緻人受傷案。

12月28日22時38分許,清徐交警大隊事故科接我局指揮中心指令:在307國道有一行人被撞。接到指令後,值班民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被撞行人已被送往醫院,但肇事車輛已經逃離。經現場勘查,除發現肇事車輛散落物,並無其他線索。由於該路段剛剛完成施工,照明監控設備尚未安裝,案件偵破難度巨大。大隊連夜召開案情研究會議,成立了由王棟同志任組長,教導員任副組長的“12.28”逃逸事故專案組。專案組立即研究制定偵破方案,辦案民警兵分三組進行調查,一組調取事故現場周邊所有監控,一組人通過現場散落物比對肇事車輛車型,一組走訪周邊商鋪尋找目擊證人。根據散落物比對和對周邊商鋪的走訪,確定肇事車輛為一輛紅色重型半掛車牽引車,隨後通過排查,最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車牌號為晉LA45**)具有重大嫌疑。2018年12月29日17時許,民警將該車攔截,經提取肇事車輛上相關痕跡與現場勘查提取的痕跡物證進行比對鑑定,確定該車為肇事逃逸車輛。通過對駕駛人曹某16小時的審訊工作,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違法嫌疑人交代了全部違法事實,對其交通肇事致人受傷並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經過36小時的不懈努力,清徐交警大隊事故科成功偵破此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違法人員曹某將依法受到法律的嚴懲。


交警大隊事故科36小時偵破肇事逃逸緻人受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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