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孕婦下車墜入深井與胎兒雙雙身亡 廠家:安裝錯了

基本案情

12月4日晚,杭州市觀瀾雲邸小區內,一名懷胎七月的孕婦從一輛白色大眾轎車的副駕駛位下來後不幸掉入窖井,隨後其丈夫跳入窖井試圖救起妻子,但直到消防人員趕到後才將兩人救起。最終,妻子和其腹中胎兒不幸雙雙去世。據查,該涉事窖井深約5.4米,井中水深2.9米,經過現場打撈,最終在底部找到該窖井的圓形井蓋。

根據瞭解,此次意外事件發生的原因主要是井蓋的安裝不合理,且相關人員並未在該區域放置安全警示牌,也未採取任何隔離措施。而且該涉事窖井為草坪井,即我們經常在草坪上見到的帶有綠色井蓋的深井。該種井蓋承重較差,僅能承受一般的行人踩踏時的重量。由於該井蓋一直安放在普通道路上,難免被來來往往的車輛及行人壓破,最終導致了不幸的發生。

以案釋法:孕婦下車墜入深井與胎兒雙雙身亡 廠家:安裝錯了

法律分析

在本案中,窖井井蓋出現安裝錯誤導致悲劇發生,因此涉及到的是地面窖井設施致人傷亡的法律問題。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91條第2款的規定,窖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處涉及到舉證責任倒置,即由管理者承擔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舉證責任。

然而在本案中,作為小區公共設施管理者的物業公司,將原本屬於草坪井的井蓋安裝到路面窖井,顯然沒有盡到管理者的責任,應當對本次意外事故承擔賠償責任。至於網上傳言的井蓋生產廠家生產的該井蓋不符合安全標準,並不能掩蓋物業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重大過失,物業公司必須對本次事件負主要責任。

生命問題大於天,窖井作為一座城市中最普遍的公共基礎設施,關係到每一個居民的生命安全。對本事件我們在同情和難過的同時,必須對生產和建設安全提高警惕。發生如此慘案,決不能以一句“安裝錯誤”應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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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金剛提示

01

冬天路面溼滑,行人需時刻注意安全

02

請勿踩踏井蓋,如果存在安全隱患,後果將不堪設想。

03

工程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必須以質量為最高宗旨。否則一旦發生事故,生產、建設者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嚴重者甚至觸犯刑法並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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