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债务执行漯河一对“父子”对簿公堂演双簧 自导自演虚假诉讼

为躲债务执行漯河一对“父子”对簿公堂演双簧 自导自演虚假诉讼


近年来,虚假诉讼手段越来越隐蔽,有些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不法目的,绞尽脑汁订立详细的攻守同盟,往往很难被发现。近日,漯河市临颍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老赖”为躲避债务执行而自导自演的虚假诉讼案,一对“父子”通过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协议、伪造证据,企图通过法院判决来躲避第三人债务执行。据悉,该案已于日前正式审判,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拘役6个月,两名被告当庭服判,作为漯河市首例虚假诉讼案落下帷幕。

往日情如亲父子 今演双簧上公堂

付某、殷某与罗某存在多年干亲关系,双方逢年过节都有走动,罗某更是无偿为付某照看孙子和孙女,长达一年半时间,付某也礼尚往来,赠送罗某一辆雪铁龙轿车。这般情深义重的干父子,如今为一套房子联袂上演了一场公堂大戏。

案件起源于2008年3月付某、殷某与罗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付某将自己位于临颍县百货公司院内四层楼房一楼东户的房产卖给干儿子罗某,罗某支付购房款13万元,并于同日向罗某出具了收条,由于房子当时没有房产证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罗某称要求过户一直找不到付某,在2017年8月11日诉至法院,请求付某履行房屋转让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支持了罗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难执行 横空出来第三方

买了近十年的房子,由法院判决过户,这本是皆大欢喜的事,可在去房管局过户时再生枝节,罗某被告知该房子已被漯河市郾城区和源汇区两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简单的一起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奈何牵出两家法院查封?

原来由于先前付某买地向靳某借了十几万借款未还,靳某2015年起诉至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付某偿还借款,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付某位于临颍县百货公司院内四层楼房一楼东户的房产。

而该房产早在2011年5月已被付某抵押给漯河宝通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8万,期限6个月,双方到临颍县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时至今日付某依然未偿还完借款,于是在2015年6月30日漯河宝通典当有限公司一纸诉状也把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典当公司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得知情况后,罗某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递到了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虚假诉讼露端倪 检察公安双立案

2018年7月6日,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临颍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期间,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存在蹊跷之处,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于是当天提交临颍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进行立案审查,依法启动检察监督程序。

在前期调查核实时,罗某、殷某双方一口咬定彼此之间只有买卖关系,房屋转让协议也是在2008年3月签订,罗某在接受询问后,电话串通殷某,企图通过统一口径来瞒天过海。

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现有证据匮乏的情况下,通过实地走访房屋现有状态,查询水、电缴费情况,与当事人进行利弊分析,从一份份材料、一个个证据中抽丝剥茧,在一番深挖细查后发现,付某、罗某之间压根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在2015年,双方知晓付某的房屋存在抵押,无法正常过户,于是双方协商通过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达到强制过户的目的,于同年3、4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了使房屋买卖事实的进一步逼真,双方还伪造了13万购房款的收到条。靠着这份“完美”的证据赢得了法院的过户判决。

由此,办案检察官认定这是一起为躲避第三方债务执行而提起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在理清案件脉络后,发现罗某、殷某可能已涉嫌虚假诉讼罪,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临颍县公安局,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虽已落下帷幕,但由此折射的问题发人深思。

“虚假诉讼案件,一般都是熟人之间肆意串通,编造事实,伪造证据,企图通过诉讼的方式,规避法律或政策限制,”临颍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轲介绍说,虚假诉讼不仅会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损害司法权威、降低司法公信力。“这起案件是民行部门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益探索,为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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