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日載客不超兩次,讓順風車迴歸“順路”本質

日前,哈爾濱出臺《哈爾濱市關於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的實施意見》並正式實施。根據《意見》,私人小客車進行合乘時,須通過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實名制註冊,駕駛員提供合乘服務每車每日不超過兩次。

所謂私人小客車合乘,即我們常說的拼車、順風車。儘管由於發生多起安全事故,某些出行平臺的順風車業務已經暫時全面下線,但其實對於順風車業務,國家層面一直是持鼓勵態度的。

2016年7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利於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汙染,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並規範其發展。”

但是在業務的開展過程中,順風車逐漸跑偏變味,其目的不再是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汙染,車主跑順風車也不再是尋求分擔部分出行費用,而變成了以營利為目的的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多少車主打著順風車的名義,乾的卻是快車、專車等網約車的活兒。

而相比於快車、專車等網約車形式,順風車的准入門檻偏低,與網約車平臺的關係也相對鬆散,平臺對順風車的監管也處於薄弱狀態。於是很多明顯資質不夠的車主與車輛憑藉順風車業務“潛伏”進了網約車行業,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也加大了監管難度,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此次,哈爾濱出臺的意見,一方面解除了真正的順風車主的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再因為“非法運營”遭到查處與處罰,可以安心在上下班途中等場合順路捎個人,不僅降低了自己的出行成本,也便捷了他人的出行。另一方面,每車每日載客不能超過兩次的規定,也將那些借順風車之名行道路運輸經營行為之實的車主擋在了門外,因為每天最多隻能載客兩次,有利可圖的空間大大壓縮。

可以說,每車每日載客不能超過兩次的規定,精準把握住了順風車的本質與特點,牽住了管理的“牛鼻子”,讓順風車真正迴歸“順路”的本質,也明晰了順風車與運營型網約車之間的區別,而這對於整個共享行業的發展大有好處。

對於哈爾濱這一新規,交通部門很有必要考慮在更大範圍內推廣,而各類提供順風車業務的平臺也可及時加以採納,共同讓迴歸“順路”本質的順風車一路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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