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何还要跟前夫同居?来听听这三个女人的心里话

众所周知,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婚姻是没有自主权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亲结婚了。到了男方家里,女训女戒的存在,女子要“三从四德”,一切都要顺从于自己的丈夫,在这段婚姻中只能顺从,有的草草一生有的郁郁寡欢。她们不能提出任何休夫之言,只有她们被休弃的份。现在就不同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婚姻对女方的束缚力可是在逐渐的减弱呦。现在都是二十一世纪了,恋爱婚姻观念更是不同于往日,小夫妻们喜欢了就结婚在一起,不喜欢不合适了就直接离婚了,各自开始各自新的生活,开始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谁也不会耽误谁。是这个理没错,但是呢,总有特殊情况的存在。“假离婚”这个词的出现,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这对夫妻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是过后他们还是在一起居住。问题就来了。既然都离婚后,为何还要跟前夫在一起同居呢?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三位女主的心里话吧。

离婚后,为何还要跟前夫同居?来听听这三个女人的心里话

第一位:张女士,年近三十了。她的理由是:其实还喜欢着前任,毕竟在一起十几年了。但是因为前任的劈腿一时冲动就提出了离婚。离婚后自然要分割财产,但是两方不同意见,分歧太大了。然后前任就提出,先住在一起,财产慢慢清算。然后就是这样了,感情还在,所以同意了。即使离婚了,张女士还是跟前任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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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周小姐,年三十六。她的理由是:跟丈夫离婚后,在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两人意见不同,两厢争执。最后呢,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两人各自退一步。共同抚养孩子到十八岁,等高考后两个人在分开。这样孩子也成年了,同时也可以好好地照顾孩子。虽然现在两个人在同居,但事实上还是自己住自己的,过各自的生活,只是在同一个屋檐下而已。

离婚后,为何还要跟前夫同居?来听听这三个女人的心里话

第三位:和小姐,年四十。她的理由是:真正的假离婚!现在因为房价越炒越热的趋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限房令。就是如果家里已经有了一套房子的话,想要买第二套,那么价格就会更高。但是,假如两个人不是夫妻了呢?那么第二套房子的首付就会低一点了呢。为了买房可以便宜,何小姐就跟自己的丈夫进行一番商议,去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假离婚”。但是何小姐本人说,她跟丈夫感情还是很好的,所以这只是为了买房而骗政府政策的一种方法罢了。所以她们还是在一起居住地。不过广大女性要注意呦,就怕“假戏真做”了呢,好好保护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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