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公交上的“车闹”可以借鉴他国做法

首先,开门见山说,公交车上的“车闹”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作为世界上头等发达的美国,也屡屡上演这种情况。但是,不同的是,美国人管制的方式更为成熟,手腕更加坚决。这次,借着重庆公交坠江的事故,刚好可以探讨利用国外的成熟做法。

既然是他国经验,到底是什么呢?首先可以看美国的经验,无他,核心就是严惩不贷,决不轻饶。据网友提供的消息称,美国新泽西州的公交车上,在司机座位背后树立的牌子上,标示“根据新泽西州法律规定,如胆敢袭击司机,将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以5年监禁”。 纽约市曼哈顿的所有公交车的车门外面是这么写的:“纽约州法律规定,对侵犯公交司机者将处以7年监禁的重罪”。如果在公交车上闹一下,就得蹲至少五年以上的监狱,我想凡是能认识字的人,闹之前都得掂量一下。掂量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不闹了,因为确实划不来。

我们同时可以看看加拿大的经验。加拿大的经验就是尊重司机的权利,同时第一时间处置到位。一方面,加拿大规定公交车司机一旦受到乘客干扰,无论是言语还是肢体攻击,司机可在安全处停车离而去。另一方面,乘客对公交车司机进行肢体攻击的,公交车上有一键报警按钮,直接按钮报警,三五分钟之内数辆警车会将公交车包围,逮捕肇事者。如果是这样一种严密的保护措施,谁要是想闹,也真闹不起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