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價值探尋之旅——科大訊飛(五)

本節想討論一下科大訊飛的實際控制人的股份變動情況。通過增持或減持或不變來判斷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信心。

從2017年年報可以看出來,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情況,公司股權較為分散,無任何單一股東能夠實現對公司的控制。劉慶峰與中科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從下圖可以看出來,實際控制人在2017年12月31日擁有的股權及表決權的比例為18.62%。

公司價值探尋之旅——科大訊飛(五)

為了更好地瞭解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的變動情況,以及實際人的持股情況,我們對2012年起的年報披露數據進行了彙總。

公司價值探尋之旅——科大訊飛(五)

公司價值探尋之旅——科大訊飛(五)

公司價值探尋之旅——科大訊飛(五)

注1:2016年12月31日,股東持股數量標黃部分為作者根據持股比例推算出來的,跟實際持股數量或許存在誤差。

注2:2017年12月31日,部分股東的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為空白,原因是作者未能在年報中找到數據。

注3:實際控制人持股數量合計是根據年報披露的數字統計,不是上述各項的合計。

從上面的統計表中來看,主要的控制話語權在劉慶峰和中科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手裡。特別是在2016 年12 月26 日,科大訊飛14 名自然人一致行動人簽署了《之解除協議》,約定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已簽訂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書》解除,各方依《一致行動人協議書》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約定,未經劉慶峰先生同意,其他原一致行動人成員不得自行或與他人聯合尋求對科大訊飛的控制權。同日,王仁華等13 名科大訊飛自然人股東與受託人劉慶峰先生簽署《授權委託協議》,約定委託人自願不可撤銷地、不受限制地及無償地將所持有全部科大訊飛股票的提案權、投票權及提名權委託給受託人行使,受託人可憑其意願代表委託人向科大訊飛股東大會提出議案,代表委託人向科大訊飛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並在科大訊飛的股東大會上,就股東大會所議事項和所決議事項,代表乙方決策並行使投票權;在委託期間,委託人未經受託人同意,對於已委託給受託人行使的股東權利,委託人不再自行行使,否則行為無效;若委託人持有科大訊飛股票發生變動,受託人受託行使的股東權利自動及於委託人持有的變動後全部科大訊飛股票;授權委託期間自該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委託人不再持有科大訊飛股票之日止。

結合前面的信息,除了劉慶峰以外的個人或許會逐漸減持科大訊飛的股票(部分股東已經在2013年和2014年間減持部分)。從歷史數據來看,劉慶峰未作股份減持,也未作大比例的股權質押,在2017年度質押股份680萬股,佔其個人持股數量的6.47%。總的來看,實際控制人劉慶峰對公司信心和工作重心未作轉移。

但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比例過低,或許會引來其他資本的窺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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