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1月16日上午,长治中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沁虎,执行局副局长李建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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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李建平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质效重点指标情况: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7424件(其中首执案件7246件,旧存执行案件178件),执行恢复案件1482件,其他执行类案件838件,执行案件总数合计9744件。执行到位金额为81786.40万元。其中,执行完毕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3967.59万元,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423.71万元,终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5100.63万元。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24.34%,终本案件恢复实际执行到位率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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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沁虎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情况。全市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采取了八项重点措施,即:打击拒执持续发力、联合惩戒精准到位、舆论宣传多点突破、阳光执行增强公信、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涉党政案件全面告捷、民生案件稳步推进、自查自评圆满完成。八项措施精准到位,确保了全年执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19年,全市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对核心指标、执行队伍、长效机制、舆论宣传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集众智、聚众力、谋良策,深入推进,强化核心指标管控,确保高位运行;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确保作风优良;强化长效机制完善,确保固本强基;强化舆论宣传造势,确保立体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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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副处长、新闻发言人助理崔志平主持新闻发布会。(来源: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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