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家揭曉鄭州社團註冊所不知道的祕密

社會組織被認為是彌補政府職能不足、社會管理和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找不到“婆家”作為自己的業務主管單位,一直是社會組織登記遇到的最大難題,因此許多社會組織陷入無法正式登記的“非法”狀態。下面凡星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社會團體的分類以及辦理條件。

為大家揭曉鄭州社團註冊所不知道的秘密

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2.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名稱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第2款規定);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有3萬元以上的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7.沒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不予批准籌備的情形。

申請籌備社會團體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籌備申請書;

2、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3、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籌備的文件;

4、活動資金的驗資報告;

5、辦公場所使用面積、期限和所在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6、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樣式起草);

8、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申請社會團體成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成立的社會團體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報告;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3、社會團體法定代表 人登記表;

4、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社會團體章程;

5、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

6、社會團體辦事機構登記表;

7、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花名冊(包括名稱、地址、電話)。

流程: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籌備成立申請材料;

(2)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准的,向發起人發同意籌備成立文件;

(3)發起人在6個月的籌備期內,開展籌備工作,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

(4)發起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材料;

(5)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成立登記申請材料;

(6)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准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7)社會團體成立後,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為大家揭曉鄭州社團註冊所不知道的秘密

而鄭州可以代辦社團註冊的公司少之又少,凡星財稅正好就是一傢俱有辦理社團註冊資質的機構,大家想要建設團的話可以隨時諮詢凡星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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