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擾別人幸福的你,真的很醜

1

前兩天下班路過一個賣油炸臭豆腐的路邊攤,我沒有忍住誘惑吃了一份。並拍照發朋友圈,附文字:放縱一次,感謝生活的小確幸。

到了晚上,很多人給我發來消息,諸如《十大路邊攤真相》、《你知道你吃的路邊攤是什麼做的嗎》、《轉轉轉!這些路邊攤不能再吃了》。

我突然覺得很噁心,一方面是那些圖片確實噁心,破爛不堪的作坊,令人作嘔的操作環境,隔著手機我彷彿聞到了刺鼻的氣味,讓我質疑自己吃的真的是從那裡出來的嗎。另一方面我覺得打擾我幸福的那些人也著實噁心,我知道那些東西不乾淨,所以可能路過十次二十次才放縱自己吃一次,我甚至把它當做生活的小確幸。

而那些人,講真,我不忍心稱他們為“道德婊”,因為他們確實是為我好,為我的健康著想。但是他們也確實是“道德婊”,打著為別人好的旗子,打擾別人的幸福。是非曲直大家都知道,何必裝作彷彿只有你是對的,不聽你的我會遭難。

的確,從健康的角度你是對的,但是從快樂的角度我是對的,對幸福感知 本身就是因人而異,誰都不是聖母,幹嘛非得當“聖母婊”?

打擾別人幸福的你,真的很醜

2

之前有一個同事,大家都叫他胖劉。他是單位的臨時工,但是這些年大家都在傳,國家有政策,這批臨時工可以轉正,轉成國家正式編制。

可是,就在這個傳說傳的越來越有鼻子有眼的時候,胖劉還是辭職了。當時大家都勸他等等,在等等政策,他笑了笑說有更重要的事。同事們都說他一定是有了更好的去處,或者是有了發家致富的生意。

過了兩個月,胖劉在一個很清閒的地方工作了,那個地方有雙休而且可以上一天歇一天。至於掙得嘛,還不如原單位多。大家都替他感覺不值。

過了一年後,那個傳說中的政策,終於落實,那一批臨時工都轉正,成為國家正式編制。於是胖劉在同事的茶餘飯後經常被Q到,成為“不聽勸”的典型代表。

有一天,胖劉發了一條朋友圈:我自己的選擇我永遠不會後悔,請你們不要為我感覺不值,是哥們兒的就不要一遍一遍的教育我了。

我才知道,原來經常有人,甚至是“哥們兒”都會在他本來平靜如水的生活中,一次又一次的扔下石頭,激起波瀾。

胖劉真的是個很好、很溫潤的人。之前在原單位的時候,他曾經在寒風凜冽的時候給媳婦買好了飯,放懷裡焐著,然後坐公交給她送去。還有在單位一起加班的時候,他會主動去樓下食堂給大家做飯,即使這樣會讓自己加班到更晚。

後來我在他新單位碰到他,他還是那麼溫暖的一個胖子。他說他之所以選擇現在的工作是因為雙方老人身體不好,不能全身心看孩子。他這樣一週上兩到三天班,媳婦是老師,沒課的時候可以回家看孩子,這樣兩口子也能倒開手,老人也不至於太勞累。

我看得出來,他是幸福的。

而那些指責、想要告訴他走錯了一步的人,反而是妄想扼殺別人幸福的劊子手。有的人把名放在第一位,有的人把利放在第一位,而有的人把家庭放在第一位,觀念有差別的時候,道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就罷了,何苦拿起刀 去斬斷那些與自己不同的幸福。

打擾別人幸福的你,真的很醜

3

有一天我去逛超市,看見了一個大家口中的“熊孩子”。他在超市裡來回跑,撞到人也不道歉,亂翻亂放貨架上的東西。更可惡的是拿起貨架上的東西放到別人的小車裡,或者把別人已經選好的商品從小車裡拿出來亂放。

我再看一眼這個“熊孩子”的媽媽,她在身後一臉寵溺的表情,滿臉的慈愛。我當時腦子裡頓時浮現出無數網上關於“熊孩子”的段子,尤其是那一句“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我憑什麼讓著你”,真是想好好懟那個“熊孩子”和他的媽媽一頓。

過了一會兒,我去休息室休息,正好碰到那個母親。她正在一邊給孩子擦汗,一邊看著孩子吃冰激凌。我看她也不是那種尖酸刻薄的人,就和她搭訕了幾句。一會兒,我開始委婉的說出剛才的事:大姐,孩子不能慣著,剛才在超市裡亂跑,亂放東西倒是沒什麼,要是不小心撞到老人就不好了。

可是,還沒等我說什麼更甚的話,我看見那位母親眼眶頓時就紅了。她連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真的不知道給你們造成了困擾。我的孩子有一種先天性疾病,他雖然能聽見,但是理解不了人說的話。他今年4歲了,我第一次帶他出門,我看他玩的高興,就沒有制止他,沒想到給別人造成了這麼大的麻煩。

她說完,我就懵逼了。我覺得自己非常噁心,竟然想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指責別人,竟然覺得自己比別人做的對,竟然無意中打擾了別人的幸福,或許是很大很大的幸福。

我一直不喜歡打擾別人幸福的人,可是我,卻在不經意打擾了別人的幸福。即使是不經意的,我也是充當了一次劊子手的角色。

原來,打擾了別人的幸福,於人,於己都是一種罪惡。

4

幸福是可見的,或在嘴角,或在眉梢。有的人說,愛一個人通過他看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來。同樣,幸福與否,通過他的眼睛也能看出來,如果你在別人的眼睛裡看到了那個叫做幸福的東西,請你不要去打擾他。

每個人都有自己視若珍寶的東西,都有至死都不願意被別人搶走的東西,這個東西或是家庭、或是某個人、或是事業、或是寶物,不管是什麼都好,守住自己的“珍寶”就是自己的幸福。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幸福也是一種隱私,是一種私有財產。幸福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是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我們從小被教育不經過同意拿走別人的東西叫做“偷”,那麼,打擾別人的幸福又算是什麼,算是“偷”走別人的“珍寶”嗎?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你覺得幸福的東西別人未必覺得是,你棄之如敝履的東西未必不會有人小心呵護。所以,何苦要去幹涉別人,何苦要去打擾別人的幸福喜樂?

如果你的幸福被打擾了,請對他說一聲,關你屁事,老孃樂意。如果你覺得這樣說太粗俗,那麼請你溫柔的回眸,並說一句,本宮甘之如飴。

如果你打擾了別人的幸福,請你一定要深深的跟他說聲對不起,一定要自己的罪責深深懺悔,“罪責”這個詞用的並不為過,攔腰斬斷別人幸福的笑容,真的是一種罪過。

《聖經·約翰福音》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他們聽見這話,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

你看,耶穌都不對人指指點點,不給別人定罪,我們又有什麼權利呢?

打擾別人幸福的你,真的很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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