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媽媽不肯給我哥買房,想悔婚”“你哥買房找你自己父母”

聽到自己閨蜜向自己傾訴所謂委屈與苦惱之後,對方啞然失笑。為這樣的理由而斷送自己的大好姻緣,對方認為這位好友既愚蠢又不懂法律。

到底在哪種範圍內賦予了人們哪些權利與義務,連這點常識她都沒有。她向婆家現在索求並當成理所當然的東西,就跟在路上拉著一個陌生人跟人家說:“我要結婚了,你得為我買房買車”一樣荒唐無理,惹人恥笑。

小玉與男友遠征就是相親認識的,兩人可以說一見鍾情,很快墮入愛河。由於雙方年紀都老大不小了,覺得合適也就沒想再拖延,相處四個月之後就準備開始商量婚事。

要說兩家的家長對這件事情的反應來看,明顯男方家長很開心。理由很簡單,自己兒子多年以來一心沉迷於技術,將所有的心思全都放在了鑽研工作上面,現在都31了還沒結婚。

老公的媽媽不肯給我哥買房,想悔婚”“你哥買房找你自己父母”

作為父母看到自己兒子年紀越來越大難免擔心著急,四處託人幫他安排相親。當兒子終於找到合適的對象之後,他們才放下心來。由於感到滿意與滿足,婚事婆婆答應全部由她親手操辦,兒媳跟她孃家完全不用動手。

在此基礎之上,她還主動提出給了兒媳家裡十五萬彩禮,在當地,彩禮基本只要給個十萬也就沒人能說些什麼了,可見對於自己兒子找的對象,婆家還是很看重跟很珍惜的。

關於陪嫁,婆家讓女方家裡自己根據情況自己斟酌著辦,他們不予要求與評論,這些情況加在一起等於就是喝酒的時候對方跟自己說:“我乾杯,你隨意。”很夠意思了。

要說這種態度一般人會感激,可某些不是那麼懂道理的看法卻讓人費解。像小玉吧,有點恃寵生驕,她認為婆家的態度讓自己有了驕傲的資本。

老公的媽媽不肯給我哥買房,想悔婚”“你哥買房找你自己父母”

當時沒說什麼,可就在結婚證扯完,她開口希望婆家在兩人正式辦婚宴之前能給自己哥哥付首付買套房子,意思是,對方家不差這點錢。

當然,可想而知這個要求被婆婆拒絕了。老人聽完之後沒公開跟她翻臉,只是表達了下自己的想法跟家人的意思。直接跟她說:“這件事情我們只能這麼辦,彩禮陪嫁你可以不帶過來,至於這些錢你家要不要用來給你哥付首付就隨意好了。但是孃家哥哥他自己有父母,買房這份責任與義務與你的婆家無關。”

小玉聽完婆婆的話當場生了氣,覺得很不可思議。認為婆家人一點誠意也沒有,太過於吝嗇與小氣。

自己嫁過來連整個人都是婆家的,可現在讓他們幫自己哥哥買套房子付個首付居然對方一點商量的餘地也不給,認為受到了怠慢,賭氣便轉身離開了。這才找到閨蜜訴說:“老公的媽媽不肯給我哥買房,想悔婚。”閨蜜一聽認為她無理取鬧,告訴她:“你哥買房找你自己父母。”

老公的媽媽不肯給我哥買房,想悔婚”“你哥買房找你自己父母”

還提醒她說,要是自己結婚也找她開口要她家給買房她會肯嗎?明明就是兩個互相之間沒有這種義務的人,提出這種說法都是過分的。

再說現在她證也扯了,毀婚的話,別說這種要求對方不會滿足,而且就連到手的幸福婚姻也會斷頭,白白讓自己多了一重離婚的身份,這才是得不償失。

像這種事情屬於多少有點無厘頭了。有正常思維的人都該明白,人家沒有意義要滿足這種需求。自己結婚除彩禮。

沒有半點道理可言。這跟你向陌生人張口屬於同一個道理,要是女方非認為自己因此而吃了虧受了委屈,恐怕這輩子只能抱著這樣一個要求不要幻想嫁人了,沒有婆家會答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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