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我们常说:“是非自有公论”,也曾以为“

公道自在人心”。有时候,为了避免主观偏见,我们都期望求助于路人的“慧眼”,请他们来做个客观的评判。似乎公众、路人就代表着公正,代表着理性,能够给以问题恰当的评价。然而,现实恰恰相反,公众其实是最愚蠢、最糊涂、最弱智、最不公正的!

公众能够独立思考吗?

在之前的论文中,我们就说过,一个人在独处的时候可以拥有正常的思维和理智,可是 头脑冲动代替了独立思考,党同伐异取代了交流互通,他们变得易怒、多变反复

勒庞说:“群体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经过大脑,只是在感情的两个极端徘徊。”一个自由派分子如果看到反对西方经济学的标题,立即就会气急败坏,进而辱骂,说作者是一个计划经济的鼓吹者;而一个极“左”分子也会抨击所有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把它们归为大毒草。这两种乌合之众把各自推向极端,抱着十字军东征的热情将所有意见不同者视为异教徒。他们不会去思考具体的理论问题,而是在不停的揣摩对方的立场,以便划清界限。

《乌合之众》: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

对于公众、群体来说,抽象思维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能通过形象才可以进行思考。他们总是欲图从某些词汇、某些口号或者某些暗示来下判断,而不是真正的去认识和理解。相对于独立的个体而言,群体只能进行最低级的推理,他们非常擅长用个例来取代普遍

比如某个地方的某些人有不文明行为时,群体就会把这种个例推理到普遍,说某地的人素质普遍偏低,进而形成地域黑;当某些明星的行为不检点时,群体又会进一步推理出结论“娱乐圈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又如某些男人生性风流,辜负伴侣时,群体就高叫“男生都是大猪蹄子”“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等等。

这种思考问题的逻辑能力非常低级,就像说“冰是透明的,含在嘴里会融化;玻璃也是透明的,因此含在嘴里也会融化”一样可笑。但是偏偏这种观点很有市场,这是因为它们适应了群体低级的思维能力。

公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历史早已经说明“是非自有公论”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古往今来,真理往往都是那些杰出的、聪慧的、博学的伟大人物发现,而不是由群体来发觉。当范缜写作《神灭论》时,被多少佛教徒诅咒下地狱?当伽利略战战兢兢地说出地球围绕太阳旋转的事实时,又受到了多少基督徒的攻击?

《乌合之众》: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审判伽利略

因此,《乌合之众》说:“群众从不渴望真理,面对那些不是自己想要的证据,他们通常会选择毅然离去。如果谬论可以给他们更多的幻想,他们更倾向于崇拜谬论。”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难道最荒谬的谣言不是更合他们的口味?他们给与骗子荣华富贵,让把真理的宣扬者称呼为魔鬼。他们嫉妒那些有识之士,痛恨一切观念不一者。

对于群体来说,论据根本就不是关键,他们需要的是结论,以便针对结论来做出断言,断言你处于什么立场,是否符合他们的成见。他们旗帜鲜明,非黑即白,蛮横偏狭。这与独立的个体形成鲜明的对比。

独立的个体在与人交谈时候,不会轻易就出口反驳别人的观点,也不会蛮横的打断别人的讲话,他能意识到这是一种缺乏教养的不礼貌行为。在听取对方的意见后,还能进行理智的思考,采取一定的让步和宽容以达到求同存异,和谐同处。群体则不然,如果一个作者的文章不合他们的口味,就立即辱骂,说它“胡说八道”、“胡扯”、“一派胡言”,却从没具体指出哪些地方是“胡说八道”、哪些观点又是胡言乱语——他们不认为这是一种义务。

就像一个泼妇骂街一样,只要把恶名往对方头上灌,用不着考虑是否与事实相符。

大部分谣言都是要迎合群体的口味,为了满足群体那种卑鄙的嫉妒心理,各种杰出人物的风流韵事在他们之中广为流传,各种明星的隐私供他们肆意的嘲弄消费。

群体坚信一个没有根据的谣言,并且据此来指控受到污蔑的受害者,要求受害者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受害者无动于衷,他们就说对方已经“默认”了,这种断言式的做法十分幼稚低能,却在群体中广泛的被采用。而我们所能回敬的不该是辩护,也不该是争论,而是另一种针锋相对的断言!因为群体根本就不在乎证据,不在乎你出示了什么有说服力的东西,你所要做的是针对他们所断言的事进行断言式的否定,用独断来对付独断,不给他们任何深挖掘的机会。

《乌合之众》: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公众的判断是公正吗?

群体在思维方面是没有理性的,而且是偏向保守的,他们所乐意接受的是成见,而不是创新。他们不会服从于智者,对于杰出人物,他们善于抹黑和污蔑,这是群体道德感低下的表现,是智力低下的结果。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对于涉嫌犯罪的贵族要交由贵族组成的立法机构来提起诉讼,而不是平民。因为平民群体仇恨贵族,由他们来作的判决必然是不公正的。他们会把罪不致死的人推上断头台,也会将在骚乱中打砸抢烧的恶徒轻轻放过。群体做出判断的依据从来就不是事实,而是利益和成见。对于他们来说,公正就是要符合我的利益,真理就是要符合我的成见。

《乌合之众》:群众能够明辨是非吗?

群体的狂欢

群体对任何人都不会给出公正的评价,他们把自己崇拜的对象捧上天去,然后鄙夷一切他们所不关心的人或事物。各种历史名人在不同时代的乌合之众眼中出现不同的评价,他们时而是救世主,时而又变成了恶魔。时而是伟人,时而又是罪人。他们的评价随着乌合之众的情感而不断的变化,谁要想从群众那里讨一个公正的评价,那是白费力气。

群体以人数为自豪,并且以人数为力量,他们认为大多数人认同并接受的东西就代表着公正。当雅典人投票处死苏格拉底时,他们都认为没什么问题。所以,谁要把案子交给群体来判决,那司法非毁灭不可。

“公道”确实在“人心”,却不在众人之心,它只存在于每个人独立思考的时候。可是,在群体里,每个人的思考成果最终都会被一个统一的意见给抹平,并且走向极端,把公道变成了群道,把公意变成了众意,把某部分乌合之众的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把乌合之众的观点说成是唯一的观点,这样“公道”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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