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排查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责令整改21户 立案7起

为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2018年5月2日起,我省集中开展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排查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责令整改21户 立案7起

检查目标

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核准的产品配方、工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掺假造假、虚假宣传、篡改翻新等违法行为。

检查重点

生产环节

  • 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

  • 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厂房、设备和设施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

  • 原料验收与使用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 生产产品的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一致;

  • 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产品留样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建立;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对产品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是否明确,委托双方产品质量责任是否明确;

  • 原料验收与使用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 生产产品的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一致;

  •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各项要求;

  • 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

经营环节

  • 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供应商档案;

  • 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

  • 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 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有批准文号;

  • 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检查结果

出动监管人员1499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84户、经营单位9796户,检查保健食品38103种次,发现问题单位并责令整改21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发现涉嫌欺诈、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6户,立案7起,行政处罚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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