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獲認可,贈送錦旗表謝意

近日,林州法院執行人員執結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向法官贈送一幅寫有"兩袖清風 執法為民"的錦旗,表達對執行工作的認可與感謝。

執行工作獲認可,贈送錦旗表謝意

據當事人莫某林講述,2012年5月,莫某林經熟人介紹到被告莫某兵承攬的工程幹活,9月份完工後,被告只給了原告莫某林回家路費,剩餘工資款7740元未給付,並出具工資欠條一張。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四處奔走了近兩年,問題也一直未得到解決。萬般無奈之下,遂將莫某兵起訴至林州法院。2014年7月7日,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莫某兵給付原告莫某林勞務報酬款7740元。判決生效後,莫某兵拒不履行義務。2015年1月6日原告莫某林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莫某兵拒不申報財產,消極對抗執行。2017年12月,執行法官將莫某兵拘傳到庭,勸說教育一番後,莫某兵寫下保證書,承諾在2017年12月底前給付勞務款7740元。然而,過了約定期限,莫某兵不僅沒有履行義務,還跟執行幹警玩起了捉迷藏。

近日,聽聞被執行人莫某兵在家,執行法官隨即將其傳喚至院內,告訴他:有能力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但拒不履行,已經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執行裁定罪,有可能蹲監獄,讓其考慮後果的嚴重性。迫於法律震懾,莫某兵當天便將7740元勞務報酬全部付清。至此,這一拖欠6年之久的勞務合同糾紛案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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