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安徽检察出台《意见》,推进皖江绿色发展

「聚焦省两会」安徽检察出台《意见》,推进皖江绿色发展

出台意见

流经安徽800里长江谓之皖江。这里山水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美好,生态功能重要,是安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状况恶化、长江水道不畅、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

安徽省检察院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中央《纲要》、省委实施意见,于2018年5月上旬出台了《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共15条,这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中尚属首例。

「聚焦省两会」安徽检察出台《意见》,推进皖江绿色发展

<strong>检察机关干什么

综合运用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对长江流域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修复的法律监督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解决矛盾纠纷和完善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依托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制度,推动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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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检察机关怎么干

该《意见》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职能作用而展开,提出了8条加强检察监督的具体措施。

确保打击的力度。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倾倒垃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五类犯罪行为。

确保案件来源渠道的畅通。建立办理案件的“绿色通道”,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立案监督。依托“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序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水体等“小专项”活动,形成“1+X”专项立案监督模式。

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围绕破坏长江岸线水、土壤、大气等犯罪行为,监督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手段,帮助长江沿线居民解决因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正确履行职责。

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对破坏长江流域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起诉,或坚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配合做好打击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配合相关部门深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监管领域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

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参加相关生态环境资源专项整治检查活动。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分析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大环保领域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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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检察机关如何确保《意见》落实

切实提高办案效果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

注重协调配合

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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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两会」安徽检察出台《意见》,推进皖江绿色发展

<strong>一起来看看成效

《意见》的出台为破解生态检察管辖确定难、调查取证难、检验鉴定难、法律适用难、从严惩处难等“五难”问题提供了“安徽方案”。依法办理“10•12”“1•26”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系列案,并以此为突破口,安徽沿江五市检察机关围绕长江污染防治,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线索2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起诉264件565人,提起公益诉讼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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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吴贻伙 张杨

统 筹丨张道讲

编 辑丨马云东 赵康蕊

投稿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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