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天津發布工程建設“百日審批”改革方案,審批用時將減半!

9月30日晚間,天津市政府發佈了名為《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方案》)的文件,旨在進一步提高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激發市場創造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

重磅!天津發布工程建設“百日審批”改革方案,審批用時將減半!

本次《方案》總共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1、實現過程全覆蓋。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築、城市基礎設施和交通、水利、能源一般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2、分類管理項目。對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分類管理,按照資金來源、工程類別及建設規模劃分為六類:財政投融資類房屋建築項目、財政投融資類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小型財政投融資項目(投資3000萬元以下的維修改造類項目)、一般社會投資項目(除帶方案出讓用地項目及小型社會投資項目)、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社會投資項目、小型社會投資項目(符合區域環境影響評價規劃且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等需要特殊審批的建築面積不大於2萬平方米的廠房、倉儲、研發樓等生產辦公設施項目)。

3、精簡審批事項。凡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行政機關自行設定的前置審批服務事項及審批涉及中介事項,一律取消,確有必要實施的轉變為事中事後監管;按照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總體要求,對國家法律法規中相關內容提出修改建議,對地方性法規相關內容提請修改。

4、優化審批流程。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按照項目不同類型,實行分段審批、並聯辦理、交叉進行、告知承諾、容缺後補、以函代證、限時辦結。

5、轉變管理方式。對市場調節與政府管理邊界進行明晰,轉變政府管理方式,凡是能由部門內部或部門共享獲得的信息不再以審批或備案的形式要求申請人申報提供,轉變為部門內部工作,強化服務及事中事後監管。

《方案》中還明確了本次的改革目標是,在2018年底,形成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建成以“政務一網通”為基礎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

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

其中:財政投融資類房屋建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從申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到竣工驗收控制在90個工作日內;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從取得用地到獲得施工許可證67個工作日、竣工驗收13個工作日,總體控制在80個工作日內;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社會投資項目從取得用地到竣工驗收控制在50個工作日內。

另外在文件公佈的審批流程中,可以看到房屋建築類項目的審批時間,最短被壓縮到了45個工作日。

重磅!天津發布工程建設“百日審批”改革方案,審批用時將減半!

重磅!天津發布工程建設“百日審批”改革方案,審批用時將減半!

今年4月,天津市規劃局就曾發佈《市規劃局關於深化城鄉規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安排》,表示該局正研究制定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確保落實天津市政府提出的“建設項目從土地收儲、徵轉到取得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間不超過100個工作日”的要求。

本次發佈的《方案》不僅重申了“百日審批”的重要原則,更是在指導文件中明確了,

財政投融資類房屋建築的審批時間不超過86個工作日,一般社會投資房屋建築項目的審批時間不超過45個工作日。

另外,《方案》還明確到2019年,通過全面深化本市工程建設項目“放管服”改革和“政務一網通”平臺建設,努力打造國際一流、全國最優的建設管理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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