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網貸的一系列監管政策 其可操作性如何?

從去年8月24日“暫行辦法”的正式出臺到今年8月25日“信披指引”發佈,一年的時間至此,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行程了《信披指引》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制度體系。

聊聊網貸的一系列監管政策 其可操作性如何?

這一制度體系明確了P2P行業的發展方向,合規運營的要求,使網貸投資更加透明化,讓出借人更加安心的投資,使得用戶資金在網貸平臺更加安全。

可以看出,國家在儘可能的保障出借人的投資資金安全,不僅將銀行存管作為最低標準,同時通過信息披露的方式,讓出借人更加明晰資金的用途及去向,通過備案,讓平臺直接被國家監管,從而更加安心的投資理財。從監管層的表述來看,其實旨在引導P2P網貸迴歸“小額分散”和“普惠金融”的定位,從而解決傳統金融體制無法覆蓋或者無法解決的問題,這其實也是再一次明確了P2P網貸作為傳統金融的補充這樣一個基本定位。

聊聊網貸的一系列監管政策 其可操作性如何?

就對行業的影響來說,大單模式的平臺必然會受到這一要求的衝擊,從而在業務模式上需要作出比較大的調整——對於某些平臺來說,這種調整可能是“翻天覆地”的,或者是“致命的”比如紅嶺創投。

從引導P2P網貸迴歸本質和保護投資人權益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規定也無可厚非。監管層不過是用一種更為“簡單明快”的方式,從“小額分散”的基本原理出發,引導平臺合理規避風險。

然而這些改革新規的可操作性如何,是否符合P2P行業的發展,或者是否可以促進普惠金融,彌補傳統金融的空缺還未可知,蛋總對此提出了以下幾個疑問。

一、監管之手是否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

如果把監管政策看作是“宏觀調控”,那麼其實長久以來,我們一直忽視了另外一種力量發揮的作用,也就是市場的力量也就是所謂的“看不見的手”。2015年以來,監管政策不斷調整,也不斷細化,以至於如今對借款人的借款上限也要作出明確的限制。蛋總不反對監管層面在大方向上的引導,但有些問題不能理解。針對所謂的“20萬”、“100萬”、“500萬”,確定這樣一些標準的根據在哪裡?況且,雖然它有助於引導P2P網貸平臺堅守“小額分散”的準則,將其創新性的服務更多地向小微實體企業傾斜,但實際上每個行業的“小額”都是不盡相同的,如果限制過死,是否會降低P2P網貸在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此外,這樣的設置是否誇大了“小額分散”在控制資產端風險方面的作用,是否會適得其反。

二、近段時間討論最多的就是金融備案和銀行資金存管的問題 新規的可操作性如何評估?

就金融備案而言,其實P2P網貸的從業者都明白,並非是平臺不願意在合規方面作出努力,而是因為在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者機構協調的時候,P2P總是被否定或者拒絕的那一方。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監管部門要求P2P平臺需獲得相關的資質要求,那是否在此之前做好疏通工作?或者是為了加快合規化進程開通綠色通道(當然這是蛋總想多了),即使不能便捷,一個順暢的辦理流程也還是應該有的吧。

另外一個話題,是對接銀行資金存管的問題。想必很多平臺都有同樣的感受,在對接銀行的過程中,經常性的問題起碼有兩個,一個是體驗問題(例如充值T+1才能到賬),二是效率問題。此類問題不僅會大大增加平臺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還損害了平臺的用戶體驗,這並不符合P2P網貸便捷化服務的要求。其實在蛋總看來,銀行+第三方支付模式在現階段來說應該是較為實際的解決辦法,選擇銀行做唯一資金存管平臺更加安全,那是否可以在行業主要接入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中做一些選擇或監管呢,通過監管第三方支付方式來保障用戶資金安全,這樣及保障了用戶資金安全,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合規化的效率。如果不考慮行業發展的現實問題,就強行劃出各種條條框框,其實對P2P網貸的在創新上的探索是沒什麼好處的,尤其是後面補充的銀行存管屬地化條例,這又將給平臺合規設置一大阻礙,自銀行存管要求出臺後,很多平臺積極聯繫相關銀行達成協議上線銀行存管。有的已經上線,有的即將上線,但屬地化問題無疑又將增加平臺對於這方面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同時極大的影響了用戶體驗,這似乎並不利於行業改革發展。

聊聊網貸的一系列監管政策 其可操作性如何?

三、去擔保去剛兌的背景下 投資人如何敢投?

其實這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作為平臺方,當然希望去擔保、不承諾本息保障,因為如此一來,平臺需要承擔的責任就小了很多。但在現實中,投資人是不樂意的:平臺不擔保,不承諾剛兌,那逾期了、壞賬了,我的資金安全誰來保障?

這其實就是理想和現實的落差。從“信息中介”的本質來說,平臺去擔保去剛兌本是無可厚非的,但現實問題是,中國的P2P遠遠沒有發展到這個層次,無論是平臺自身還是投資人對網貸投資的認識,都是相對初級或者說是一竅不通的,不然不會有那麼多人一邊交著佣金一邊承受著股票大跌帶來的痛苦,還一邊因為一點管理費或者提現費質疑P2P平臺。

有人說,時間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這話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全對。如果平臺不擔保不剛兌,那是否可以由第三方進行擔保和賠付,例如引入持牌的金融機構。這也是將P2P的便捷高效和傳統金融的風險管控有效結合的一種方式,至少在現階段,蛋總認為是可以積極嘗試的。

在監管思路上,監管部門著重提出了全面監管、嚴格要求,針對某些特殊問題實行“一刀切”原則,這對保護P2P行業的穩定發展會起到重要作用;投資人的錢一去不復返情況,將暴雷的可能性儘可能的扼殺在搖籃中(哪怕有錯殺),投資人應該會更支持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方式吧。

監管政策明朗了,對行業和投資人來說,終究是一件好事,擁抱監管、積極配合應該是P2P平臺應有的態度,以上問題只是蛋總的個人看法,拿出來和大家討論下,如有不合適的地方歡迎大家指出,共同探討,共同進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