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港第一本小餐饮登记证顺利发放

10月25日下午,漳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迎来一位特殊的客户,她叫谢雪清,经工商登记注册,拟在大径后村经营谢姐小吃店,申请办理并现场领取小餐饮登记证。这是《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下发以来,由漳州开发区发放的第一本小餐饮登记证,标志着小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步入法治化和简政化新轨道。

漳州港第一本小餐饮登记证顺利发放

据悉,“小餐饮”监管被纳入《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按照“纳入监管、规范提升、保障安全”的原则,对其实施登记管理,实施合法降低小餐饮单位的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了小餐饮多、小、散、乱、低的现象和无证经营以及取缔困难等突出问题。

《条例》和《办法》中规定,小餐饮登记证主要面向有固定门店、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和消费的特征、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但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餐饮登记后,经改造提升,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可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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