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秀華,對不堪的婚姻說不

在《朗讀者》中,董卿問餘秀華:如果上天可以讓你交換,“我願意把我的這些才華,這些詩交換一個正常的身體”,你願意嗎?

餘秀華(一臉羞澀的笑):我覺得也不會,我覺得,放眼望去,大街上到處都是好看的面孔,但是這些面孔後面,有沒有一個美麗的靈魂?

那是我第一次看見她,鏡頭前的她反應敏捷,甚至超越了許多所謂的正常人,她的對答幽默而風趣,且充滿著“餘氏”自嘲。

儘管她對於自己的才情,有著自信,但對於自己的身體,她仍然是自卑的。

餘秀華,對不堪的婚姻說不

她害怕別人看見她吃飯的樣子,擔心一不小心又將飯弄到地上,她害怕被人看見自己狼狽的一面,更怕被人取笑,包括她的丈夫。

她在散文《秋日一記》中寫到:結婚以後,晚上一個人走夜路,無論我怎麼小心翼翼,都避免不了跌倒的時候,回到家,他也會笑話我……他的生活實在是平庸,平庸到需要取笑自己的妻子。

其實,他不知道,在那個時候,她已經把“妻子的身份”取消了。

她敢於對命運說“不”,一如她上小學時,老師說她是張海迪,她一下子就跳了起來:我是餘秀華,我不是張海迪。甚至成名後,許多人說她是中國的艾米莉·狄金森,她也是不認同的,她在《活著,拒絕大詞》中說:無論多麼不堪的身體和生命,我們都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

餘秀華,對不堪的婚姻說不

她19歲(1995年)結婚,22歲嘗試寫詩,2014年在《詩刊》發表詩作,這其實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同年,她發表第一本詩集《搖搖晃晃的人間》,那首著名的《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便在其中。

有人僅憑這個“睡”字便斷定她是個“蕩婦”,也有人只粗略地讀了她的這一首詩便將她整個人都否定了。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個人再完美,也不可能做到人人都喜歡,更何況還是一個公然說要“去睡你”的女人。

她在散文《其實睡你和被你睡是不一樣的》有一番“解釋”:睡你,是我主動 ,我在愛情和生理上有主動權。

“睡你”,不代表真的就睡了,而是一種渴求,缺什麼就想補什麼。

2015年,餘秀華終於憑藉自己的才情(詩集)換了許多錢,給他買了房子,並且離婚,結束了長達20年的婚姻。

儘管離婚後她仍在許多詩中寫著“我愛你”,但她卻說:我愛你,也愛得這樣咬牙切齒……你的燈盞也無法照出我的影子……

愛極了她這句:婚姻是好多年前就不能用了卻偏偏用到如今的一個馬桶。

不知道她是怎麼想到用馬桶來形容她的婚姻的。

餘秀華,對不堪的婚姻說不

她在《給你》中寫到:“遇見你以後,你不停的愛別人,一個接一個,我沒有資格吃醋,只能一次次逃亡……”

毫無疑問,這段婚姻給了她切膚之痛。

記得在一個朗誦群裡,大家誦讀她的《給你》,有個誦友說:我讀不好這首詩,因為我的生活裡遇到的都是美好,感受不出那種悲傷。

不過,慶幸的是,她終於走了出來。比起許多仍然在婚姻中痛苦掙扎、有著好看面孔的女人來說,她憑藉自己的能力離開了那個既不愛她的肉體也不愛她的靈魂的男人。

可是,有人卻說她有了名氣就離婚,其實他們不知道,她對於當時的生活並沒有過多的指望, 如果非要她說出一個願望或者理想,那就是離婚。

離婚對於某些男人來說,不過是甩掉一件舊衣裳,而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甩掉一個制度,一個桎梏。

從此,她便過著一個沒有爭吵也沒有猜忌的日子,不用再為了“兩個人,一個說野花很漂亮,另一個卻說你自作多情”而糾結。

當然這也從側面反應,一個女人不光要思想獨立,還要經濟獨立,才能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雖然離婚後的生活仍然不可能達到最理想的狀態,但也不會比以前更糟。

她的這種積極主動的態度倒是讓人欽佩。

歌手李健說她是在雲裡寫詩,泥裡生活。

確實,老天沒有給她一個健全的身體,卻因此讓她對生命有了更深的感悟,她的詩比起一些晦澀難懂的詩來說,倒是多了些磊落和直擊人心的力量。有人統計過她的詩中“愛”字出現的頻率非常之高,她在詩中寫出了我們許多人不敢寫的東西,當然這樣的詩別人也不一定寫得出,否則就都成餘秀華了。

聽過一句話,說的是:你喜歡一個人,那是因為她身上有你喜歡的特質。所以,當得知她7月1日來株洲的那一刻,我便毫不猶豫地告訴自己:一定要去見她,哪怕烈日當空,哪怕櫛風沐雨,我也一定要去見她,將她的所有作品一網打盡,然後像個天真的孩子般,傻傻的排著隊,等待著她的親筆簽名,然後在家裡讀她的故事。

餘秀華說:我無法知道我和命運有怎樣的約定,我唯一能做的是順其自然。所以,第一次排隊索取了她的簽名,儘管因為身體原因,她的簽名刻在了一枚印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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