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牽扯發審委“神經” 通威股份細說影響

■ 本報記者 楊成萬

8月7日,通威股份(600438)發佈了《關於第十七屆發審委對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審核意見的函的回覆》公告。據悉,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就通威股份因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要求其結合國家相關部門2018年5月31日出臺的《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531新政”)等系列光伏產業調控政策,詳細分析光伏政策對光伏行業、產業鏈各個環節及對發行人的具體影響;充分說明本次募投項目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現實基礎和相關假設前提是否發生變化,效益預測的合理性和謹慎性,並充分揭示和披露相關風險。

11.63%的光伏電站受影響

對於“531新政”對公司電站業務的影響問題,公司回覆稱,根據“531新政”對補貼執行時點的要求,對於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補貼範圍的項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併網投運的,繼續執行2017年標杆電價。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計併網規模848MW,其中3個“先建先得”項目合計60MW需根據未來獲取指標時點確定補貼標準,其餘已併網的788MW項目將不受補貼政策下調影響。

此外,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後尚處於建設中的項目共5個,總規模270MW,其中2個領跑者項目合計200MW已確定電價,其餘3個項目合計70MW會受到補貼政策下調的影響。因此,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受“531新政”影響的項目合計130MW,佔已併網和在建項目總規模1,118MW的比例為11.63%,佔比較小。

在短期內,補貼政策退坡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光伏電站項目的未來收益,但公司電站業務佔公司整體業務規模的比例很小,受“531新政”影響的130MW項目佔已併網和在建項目總規模的比例較低,補貼政策下調對公司電站業務及整體盈利的影響十分有限。

同時該政策也將有序傳導至行業的中上游,從而使系統成本逐漸下降。未來,公司將綜合各方面情況,合理調節電站開發、建設節奏,從而最大限度控制該政策在短期內對公司開展電站業務的影響,保障公司利益。

對於“531新政”對公司多晶硅、電池片等製造環節的影響問題,公司方面表示,由於受“531新政”的影響,我國2018年新增裝機規模將出現下滑,同時受“平價上網”對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降低價格的要求,公司的主要產品多晶硅、電池片價格隨行業的變動出現下降,這將一定程度影響公司2018年多晶硅、電池片業務的盈利。

從長期來看,隨著“531新政”的實施,“平價上網”時代的到來,行業內成本較高的多晶硅、電池片廠商紛紛停工,行業整體產能利用率大幅下滑,並將繼續淘汰國內落後產能,進一步提升行業集中度,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而公司生產的多晶硅、電池片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規模優勢及管理優勢,在行業的競爭優勢將逐漸得到強化。

業績預測體現了謹慎性原則

公司在回覆發審委關於本次募投項目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現實基礎和相關假設前提是否發生變化,效益預測的合理性和謹慎性等問題時表示,從政策層面看,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到2020年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煤炭消費比重進一步降低,清潔能源成為能源增量主體,能源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非化石能源佔比1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

“多晶硅產品價格有所下降,對募投項目進行敏感性測試後仍具有較好的投資回報率,募投項目實施前景較好。”公司在回覆中稱,公司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年均銷售單價是按太陽能一級品多晶硅10.50萬元/噸,太陽能二級品多晶硅8.50萬元/噸,碳頭料6.50萬元/噸預測的。而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時點,多晶硅的市場價格在13-15萬元/噸,依據謹慎性原則,並考慮本項目投產後光伏終端市場的電價競爭情況和自身成本下降因素,由於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年均銷售單價的設定大幅低於可研編制時點的市場價格,因此,保持了預測的謹慎性。

隨著“531新政”的實施,多晶硅產品價格隨行業波動而出現下滑。根據PVinforlink,截至2018年7月25日,多晶硅(緻密料)價格為96.00元/千克(合9.60萬元/噸),略低於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太陽能一級品多晶硅年均10.50萬元/噸的取值。對此,公司在編制可研報告時,已考慮在設定價格基礎上,由於多晶硅價格波動所產生的銷售收入波動,進而對項目的收益率產生的影響。

公司方面表示,經測算,當一級品多晶硅平均售價降至7.50萬元/噸時, 公司旗下的內蒙古包頭、四川樂山各2.5萬噸高純晶硅項目的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後)分別為15.26%、12.03%,仍然具有較好的投資回報率,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前景較好。

本文源自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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