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无棣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主犯被判6年6个月


「扫黑除恶」无棣县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 主犯被判6年6个月


2017年10月份以来,无棣县境内发生多起恶意讨债案件,多个镇街的几十户人家墙上、大门上被人喷漆、涂粪,并写有“欠债还钱”等字样。无棣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判定该案为团伙暴力讨债。经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滨城区“恒隆资产管理公司”的牟某刚、宣某云、贾某文、张某彩、于某帅、时某青、陈某同等人。2018年3月26日,无棣警方成功打掉以牟某刚为首的暴力讨债犯罪集团,抓获集团成员12人,破获无棣、沾化、滨城等地故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案件15起。

1月21日,无棣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集团成员牟某刚、贾某文、张某彩等7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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