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部分村幹部的腐敗現象,國家制定了新的村幹部選舉制度,“五年一選,最多連任三屆”。目前該制度已在浙江嘉興、青海同仁、福建南平等地區試點,如果效果好,有望很快在全國推行。那村幹部“五年一選”政策什麼時候實施?
一、選舉過程出臺新規
根據華東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調查諮詢中心,對全國31省份261個村莊的村委會進行換屆選舉情況的最新問卷調差顯示,各地農村在進行選舉時,主要有兩個問題:
1、選舉過程不規範
根據《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選舉大會可以設置流動票箱,但應該嚴格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可是,在實際選舉過程中,253個有效樣本,161個村莊設有流動票箱,佔比63.63%,明顯過多。
2、對選舉結果監管不力
這一點主要體現在選舉過程結束後,對選舉結果沒有公開唱票、建立選舉檔案。
因此,針對上訴問題,國家提出,在選舉過程中,必須要保證每個村莊至少有一個固定投票箱,並且安置電子攝像頭,安排專門人員管理固定投票箱;在對於選舉結果的公佈方面,加大社會監督力度,邀請媒體或農村調研人員,對計票、唱票等環節進行監督,確保選舉結果公開公正。
二、參與幹部競選的人員要求出臺新規
雖然說農村村幹部是通過村民自主選舉產生的,但是,其實村民的參與意願並不高,此次調查中,全國258個有效村莊樣本,“村民認為選舉與自然利用無關,消極選舉‘’的村莊佔比最高,達21.58%;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究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參與競選的村幹部人選,大多數不是自己理想中的那一位。
因此,針對這個問題,國家提出,以下幾類人員,不得參與村幹部的競選;
1、村痞流氓;
2、弄虛作假;
3、移動小金庫;
4、私設個人賬戶者。
三、重點整治三類村幹部
不作為村幹部:村幹部是基層幹部,是最能夠提察民情,為民做主的幹部,國家有任何政策下達、有補貼發放等都要經村幹部之手;如果一旦不作為,不負責任,村民的利益就會嚴重受損。所以,今後,農村中不作為的村幹部將嚴格查處。
村務不公開幹部:村務公開,讓村民享有監督權是每個村幹部都必須履行的職責之一,沒有做到這一點,是絕對不夠格擔任村幹部的。
“小口袋”幹部:這指的就是有貪汙之嫌的村幹部,國家每年給農村用來建設項目的資金、給農民的補貼等,都是一大筆錢,零零碎碎這裡拿一點,那裡拿一點,放入自己的口袋裡,這樣的行為,是絕不能容忍的,本來農民拿補貼就很不容易了,還要被村幹部支出一點,這怎麼說的過去?因此,今後將嚴格監督處理這類幹部。
關於村幹部五年一選政策,大家覺得怎麼樣?如果這項政策的出臺真的能夠更加保障農民朋友的利益的話,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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