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速递」南京持续打造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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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被列为江苏省首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单位以来,全市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四有两责”,着力破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中的重点、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效落实,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公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18年“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体系建设与实践”荣获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表彰。

数据传真

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53186批次,覆盖了33类品种,覆盖率达100%;不合格698批次,合格率达98.69%;千人抽检批次数达6.43份,超额完成我市确定的33大类食品抽检率6份/千人的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开展食品类专项抽检16项,包含各传统节日抽检,水产品、小龙虾等突发舆情专项抽检,保健食品、一次性快餐盒等业务条口提出的专项抽检。从各环节抽检情况看,食用农产品抽检13972批次,不合格率1.96%;餐饮环节抽检2685批次,不合格率0.82%;流通环节抽检7295批次,不合格率0.62%;生产环节抽检2138批次,不合格率为0.61%。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质量指标(酸价、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从各类食品抽检情况看,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率较高。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产品合格率有所提高。(见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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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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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将千人食品抽检率纳入市政府对区目标考核,市政府市长与各区长签订责任状,提高基层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将该工作纳入市3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定期考核通报,督促工作的执行率;将该项工作列入“对标找差”核心指标、创建“幸福都市”等一系列政府考核中。对抽检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明确目标要求,2018年为每千人6份、2020年为千人8份,从政府层面高位推动各级领导对食品抽检工作的重视度。工作中制度先行,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制定了《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承检机构管理办法》、《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指导意见》、《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规范》等涉及食品抽检全过程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管控,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认真履职尽责。

科学计划

我们以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点面结合,专项抽检强化节日特点和社会热点的原则,就检验品种、检验批次、检测项目、检验方法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科学制定食品抽检方案和抽检计划及经营环节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实现抽检范围、产品类别、检验项目的合理覆盖;即坚持生产源头全覆盖,获证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取证食品小作坊按照获证单元全覆盖,国抽细则33类品种全覆盖。在制定季度抽检计划时充分考虑季节特点、消费热点、传统节日、食品安全舆情等方面情况;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农贸市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小作坊、小食杂店、旅游景点以及有问题前科的(上年度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查实的、日常监管存在问题多的)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抽检,尤其是食用农产品。每季度抽检计划制定与任务分配,都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前进行充分准备,做好承检机构前期完成情况、结果分析以及错误率等重点信息的统计汇总,抽检计划及任务分配征求财务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按照“公开透明、数据严谨、竞争高效、择优录用”原则给 14家承检机构下达抽检计划。检测数据及时录入总局、省局及市局相关数据系统,实时互联互通,有效提高了抽检计划制定科学性和计划分配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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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

严谨抽检

抽样和检测是食品抽检工作两个重要环节,要求全市抽样员抽样时身着统一标识的抽样蓝马甲,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抽样过程,现场固定抽样证据,监督抽样员的自身行为,确保抽检工作依法进行。针对面广量大的抽样任务,严格按照抽样计划科学实施,确保市场热点消费食品、高风险品种全面覆盖,确保市区郊区、大中小企业均衡抽样。不管寒冬酷暑,还是风雨雷电,抽样人员都不辞辛苦、甘于奉献,按时完成抽样任务,不管抽样是在人流如织的新街口,还是在崎岖不平的乡间路旁,确保每一个抽样对象被公平对待。面对少数农贸市场商户不理解不配合食用农产品抽样的情况,坚持耐心做好普法宣传,告知其监督抽检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拒不配合的,依法处罚。在检测环节,我们做到承检机构检测资质、检测程序、检测人员、检验技术能力、检测技术规范、检测原始数据保存、样品管理、检验操作、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数据录入和结果报送符合法规要求,科学操作、有序推进。每季度出具抽检结果分析报告,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抽样和检测环节有机衔接,2018年全市 53186批次年度抽检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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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现场

还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连续两年开展食用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抽检试点工作,为发现我国食用农产品在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食用农产品国家标准在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原则等方面与国际发达国家标准的差异,为提高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标准可行性及促进我国农村种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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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水产品抽样

核查处置

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市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义务和法律责任意义重大。为切实把国家级抽检、省级抽检(外省协查)、市本级抽检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人员专职负责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规范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制定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工作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强调研沟通和宣传培训,落实基层对应的部门和人员,并把国抽、省抽系统安装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局相关人员进行了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培训,效果明显。三是及时依程序处置不合格报告,按时上报。市局在收到不合格信息后,当日即向相关区局发出《不合格食品移交处理通知书》和监督检验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市局积极落实不合格食品复检、复查工作。生产经营企业针对样品检测不合格提出复检申请的,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要求安排复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认真整改后申请复查的,市局积极联系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测,邀请专家上门指导,热心帮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恢复生产。全市抽检460余份不合格食品按时后处理率达到100%,名列全省前茅。我们通过采取电话催报、手机短信、微信通知、督办函、现场督办等方式,确保问题食品都能得到及时处理,确保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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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员指导企业整改

每周公示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分利用局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每年初在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开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市级层面每周公示日常抽检信息,向社会公布抽检批次数、抽检结果及不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解读、消费警示等内容,重大节日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抽检信息,引导消费。对不合格后处理情况,按照“随时处理随时公示”的原则进行,对于涉及到的食品行政处罚事项,从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市局网站公开。2018年全市53186批次食品抽检信息均在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在微信平台上同步推送重要抽检信息,确保了市民知情权,提高了公众知晓度,使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飞行检查

严格按照招标程序通过政府招标遴选了承担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14家承检机构并列入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验机构数据库,为客观评价食品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规范食品检测机构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从2016年开始,我们每年邀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承担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 14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量化评分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检验资质、开展检测的技术规范、检测原始数据保存、检验技术能力、样品管理、检验操作、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数据录入和结果报送、任务完成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检验能力、样品管理、实验室安全、检验结果上报时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要求相关食品检测机构立即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后续分配抽检任务的主要依据。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总局、省局对各相关承检机构的考核、分类及排名情况,将上级局及相关部门的考核结论作为选取承检机构和分配抽检任务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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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现场考核承检机构

打假治劣

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不合格产品溯源追查,严格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开展产品召回、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明确从事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试行)》,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测评和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进一步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市局积极做好“行刑衔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技术指导和抽检协调、经费保障,为优化涉刑案件产品检验检测和鉴定流程,与市食品药品检验院联合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优先受理、优先检验、优先出具检验报告”,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提高办案效率,截止目前通过“绿色通道”送检的涉案产品累计达2479批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会同司法机关认真研究,为司法机关出具涉案产品认定意见共计431份,涉及产品1885个。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以及当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新情况、新动向,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利剑”行动,此行动连续三年被列入南京市综治委“平安护民十项举措”,共检查79457家单位,立案1229件,取缔182个无证经营企业,罚没款金额为2154.1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为138件,捣毁21个制假售假窝点。公开集中销毁罚没假冒伪劣产品56吨,总货值达14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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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监督销毁问题食品

根据国务院和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南京开展了严厉打击虚假标识标签、虚假广告以及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等形式违法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单位33000余户次,对于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共立案查处78件,罚没款合计300余万元,移送公安涉刑案件23件。

通过打假治劣,治理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成功查处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了一批非法制售的窝点、查缴了一批不合格产品,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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