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泔水)传播的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和《张掖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市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防指〔2019〕1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全县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产生、收集、运输餐厨剩余物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各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及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非洲猪瘟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不得到餐饮企业等餐厨剩余物(泔水)产生单位收集餐厨剩余物(泔水),不得从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购进餐厨剩余物(泔水)。

三、餐厨剩余物(泔水)产生单位须遵守签订的餐厨剩余物管理承诺,建立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台账,每天详细记录餐厨剩余物(泔水)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与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单位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剩余物(泔水)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严禁将餐厨剩余物(泔水)交由无收运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拉运。

四、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单位要建立收集运输台账,将餐厨剩余物(泔水)运输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建立餐厨剩余物(泔水)无害化填埋台账。严禁餐厨剩余物(泔水)通过收集运输或处置单位流向生猪养殖企业、场(户)或个人。

五、本通告由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下列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县畜牧兽医局:0936—4423724;县食药监局: 0936—4428582 。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