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社保缴费里的“猫腻”你还蒙在鼓里吗?

社保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一般情况下,我们的社保都是由企业去交的,很多人并不太清楚公司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不了解社保的人,只知道公司要交钱,自己也要出一部分钱。其实,有些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保时会“投机取巧”,给大家挖了一些社保陷阱,致使部分劳动者不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下面跟着麦麦一起来看看关于社保缴费里的“猫腻”都有哪些。

揭秘!社保缴费里的“猫腻”你还蒙在鼓里吗?

避高就低,社保缴费大打折扣

许多公司的薪资组成都会按照“基本薪资+绩效奖金”构成。比如:某员工基本工资为:3000元,绩效+餐补+交通补贴共有3000元,工资合计为6000元。按理说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按照6000元的工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但实际上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按照3000元基本工资进行缴纳这就大大降低了社保缴费基数,公司也就在变相的“省钱”。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应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但现实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然后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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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保费用转为工资,让员工自动弃保

不乏有些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会让员工自己写一份书面承诺,承诺自己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与公司无关。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司为了“安慰”员工,会在员工的工资上加一些钱,很多员工认为直接拿钱比交社保好多了。其实,这些钱远低于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钱,而且这的做法是违规违法的。

麦麦后台就接到一位客户的咨询:小李刚毕业的时候入职某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小李协商将社会保险费用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付给他,并签订了书面协议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某次外出工作由于出了交通意外,送至医院治疗,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鉴定为9级伤残。按规定应享受工伤待遇。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未给其缴纳社保费,小 李不知是否能按工伤进行处理。最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须支付小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共计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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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关系到个人、单位和社会三方利益,这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公司无法要求员工承诺放弃社会保险费的权利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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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个好消息值得告诉大家,从2019年1月1日起将社会保险费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新政策即将来临。社保最严时代即将到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低基数缴纳社保费用的时代,将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一去不复返,但是具体的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还是值得大家期待一番。在此之前麦麦建议大家还是要正确对待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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