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車企被點名 新能源車特別公示發佈

11月7日,工信部發布《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特別公示”),共計27家新能源汽車企業由於12個月及以上未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被工信部特別公示,名單覆蓋乘用車及商用車企業,華晨汽車、長安標緻雪鐵龍等耳熟能詳的整車廠也在其中。

工信部方面指出,對於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准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27家車企被點名 新能源車特別公示發佈

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工信部予以特別公示。經特別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恢復生產之前,工信部應當對其保持《准入審查要求》的情況進行核查。”

這意味著,上述企業要想再次生產新能源車,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核查,即再次核查生產企業的設計開發、生產、一致性保障、售後服務及安全保障等四方面能力。不能保持准入條件或破產的企業,將被撤銷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

稍早前的9月3日,工信部曾發佈“關於對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公示”的通知,當時有30家企業進入,對比發現廣汽本田、長安鈴木、山東麗馳三家車企在最後時刻通過了審核,未被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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