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 河北省超限超載認定、計重收費新標準

江蘇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

根據江蘇省最新發布的公告,江蘇省自2019年1月25日起,將對危化品運輸車限行時間進行調整,境內所有高速公路22時至次日6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22時前已經駛入的危化品運輸車輛應當提前從就近出口駛離,嚴禁在服務區或收費站廣場停留。

公告內容如下:

關於調整江蘇境內高速公路

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時間的通告

江蘇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 河北省超限超載認定、計重收費新標準

一、本通告所稱的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二、自2019年1月25日起,江蘇境內所有高速公路22時至次日6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22時前已經駛入的危化品運輸車輛應當提前從就近出口駛離,嚴禁在服務區或收費站廣場停留。

三、遇有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和節假日、重要活動時,禁止危化品運輸車輛在江蘇境內高速公路通行。

四、為高速公路服務區及路面施工工程運送油料的車輛,在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後,從就近出入口駛入或駛離高速公路。

五、危化品運輸企業應根據限行管理規定,合理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避免危化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六、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七、原江蘇境內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江蘇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 河北省超限超載認定、計重收費新標準

河北省超限超載認定、計重收費新標準

近日,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規範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該《通知》自2019年2月1日0時起執行。

下面,我們來劃重點,看《通知》中有哪些內容是需要關注的。

江蘇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 河北省超限超載認定、計重收費新標準

1、對原收費公路計重收費文件中有關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進行調整,統一採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有關認定標準。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也遵照上述規定執行。

2、對正常裝載車輛計費方式未作調整,仍沿用原計費方式,享受原有通行費優惠政策。

3、對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超限部分計費方式未作調整,仍沿用原計費方式。

4、對於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計費方式進行了調整,將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按遞減後費率計費調整為按基本費率計費。

5、對綠通運輸車輛計費方式未作調整。綠通運輸車輛超限率不超過5%的,仍按綠通政策免交通行費,超限率超過5%的,按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計費。

6、對大件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標準和計費方式按照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進行調整。

外輪廓尺寸超限車貨總重量不超限的大件運輸車輛: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按正常車輛計重收費,享受優惠政策;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按基本費率計費。

車貨總重量超限的大件運輸車輛: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按基本費率計費,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按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計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