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院」提起公訴的何某等16人“涉黑”案日前公開宣判

2018年12月17、18日,修文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對被告人何某等16人“涉黑”案件支持公訴。日前,審判機關充分採納該院公訴意見,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

「修文縣院」提起公訴的何某等16人“涉黑”案日前公開宣判

其中,被告人何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被告人汪某犯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其餘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十七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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