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享抵扣证明资料千万不能丢,一不小心变“老赖”!

易算盘导读:

要说一月最关心什么,毫无疑问一定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发布。想必关于如何申报,大家已经了解得不少了,而关于留存备查资料,很多人容易忽视极为重要的一项: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个税专享抵扣证明资料千万不能丢,一不小心变“老赖”!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且如有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情形严重的将会被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是的,不是申报结束就完事,税务机关会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如果你无法提供有效的备查资料,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老赖”上征信系统了!

个税专享抵扣证明资料千万不能丢,一不小心变“老赖”!

那么,什么是有效的备查资料呢?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个税专享扣除备查资料清单包含:

子女教育(境外接受教育)


◆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

*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核对,不用留存资料

继续教育(证件发证或批准日期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大病医疗(需在每年结束后申报)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

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住房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

赡养老人(60岁以上)(非独生子女需要分摊证明资料)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其他

◆扣除信息表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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