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很重要,健康生活少不了!

本市行政區域內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鄭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是職工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職工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鄭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很重要,健康生活少不了!

職工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參保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本人月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用人單位以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本單位月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

新入職職工以其參保當月工資收入作為其本人月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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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度為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職工繳費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基數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核定;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其繳費基數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核定。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構成職工醫療保險基金,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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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一)不滿45歲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劃入;

(二)年滿45歲尚未退休(退職)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劃入;

(三)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5%劃入。

剩餘部分作為統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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