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弄錯對象,闖入他人家中又打又搶

大晚上家中突然闖入陌生人,莫名其妙遭暴力恐嚇,還被搶走手機,在湖北武漢租房居住的何先生經歷了糟心一夜。報警後發現,原來竟是三名討債人搞錯了討債對象的住處。隨後三名討債人被抓,一審法院認定主犯僅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檢察機關卻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提出抗訴後得到二審法院認同。因罪名改變,主犯刑期由一年零四個月變為四年。

2017年4月30日晚10時許,何先生回到自己租住在武漢市江漢區的房屋,不料剛開門進屋,身後就跟進來幾個人。“陳某在哪兒?”其中一名光頭男子惡狠狠地問道。“不知道,我不認識他。”何先生覺得莫名其妙。“裝傻!”啪,光頭男子甩了何先生一耳光,“陳某就住這裡,他欠我們20萬元,不說出他在哪兒就對你不客氣!”接著另一名紅衣男子也邊甩何先生耳光邊逼問陳某的下落。無辜被打的何先生還沒反應過來,一名花衣男子又上前一把搶走了他的手機,並強行搜他的身,翻出錢包後,便問其手機和銀行卡密碼。何先生不願告知銀行卡密碼,花衣男子便從房間抽屜裡翻出一把剪刀,一手掐住何先生脖子,一手用剪刀抵住其後背,逼問其銀行卡密碼,未達目的,又邊打耳光邊問其認不認識陳某。何先生反覆說自己不認識他們要找的人,三人就在屋子裡到處亂翻,花衣男子還順手拿走了抽屜內的一張銀行卡。一小時後,何先生的弟弟回來了,見狀不對想報警,遭三人辱罵和威脅。在給三人看了身份證和租房合同後,三人確認兄弟倆的確不認識他們要找的人,方才揚長而去。

幾天後,警方將闖入何先生房間的王勇盛、張虎、李軍三人抓獲。房東向公安機關證實,三男子要找的債務人其實是前房客,早已退租離開。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勇盛等三人強行入室並搶走他人手機和銀行卡的行為已涉嫌搶劫罪,遂以該罪名將三人提起公訴。然而,一審法院卻認為,該案中關於搶劫手機的情節,被害人、被告人及證人的說法均不一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僅認定三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江漢區檢察院提出抗訴。武漢市檢察院收到案卷後,辦案檢察官詳細梳理了三名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陳述及證人證言,發現除被告人王勇盛一直拒不認罪外,其他兩名被告人及證人、被害人的說法均一致,證實王勇盛通過毆打、威逼方式搶走被害人手機及銀行卡並帶離現場,且小區監控視頻也拍下了王勇盛將手機拿下樓交給他人的過程。

“這些證據說明,王勇盛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財物的故意,其行為已超出了尋找債務人的範疇,在共同犯罪中實行過限,應當由其一人承擔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另外兩名被告人由於沒有搶劫的主觀意圖,因而只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檢察官解釋。

二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單純用非法侵入住宅罪並不足以完整評價王勇盛的行為,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支持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日前法院以搶劫罪改判王勇盛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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